和学姐是在一次校庆会上认识的,学姐不算特别漂亮,长发,戴眼镜,但是当她低头弹古筝,手指在琴弦上掠过,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吸引住了我。
那时候我因为喜欢lotus自学了吉他,电吉他自然是买不起,就买了一把两百块的木吉他,大概是因为有了共同语言,后来似乎是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交往的过程中我很努力想表现得成熟,但毕竟只有十七岁,现在想来,学姐应该是觉得我演得很好笑吧,但她也没指出来过。
毕业后她去奥地利学音乐了。
说是谈恋爱,但我们在一起好像多半都在聊音乐,聊lotus,唯一一次约会还是去看lotus的演唱会,那时候我以为学姐喜欢季诗,因为那时的女高中生们好像都喜欢季诗。我记得自己为她买芙宝冰泉,还会专挑包装上是季诗的。有一回体育测验,我去学校小超市买了两瓶芙宝冰泉,把季诗的冰泉拧开给她,她却看着我手上的那瓶,说我要这瓶吧。
那就是塞林格。
直到现在我还会偶尔去她的微博逛逛,其实也知道她的微博不会再更新了,最后一条更新还留在四年前:
——喜欢石头的吉他,好像灵魂都会跟着爆炸,喜欢塞林格的贝斯,好像静静旋转的宇宙。
曾经我以为那只是一条很寻常的演唱会观后感,多年后的今天才读懂后一句里满腔的爱慕,因为比起爆炸的灵魂,我们都是更钟爱静静旋转的宇宙的人。
现在想来,会喜欢上塞林格的学姐,是不会真的喜欢上那样稚嫩的我的。她只是想找一个愿意倾听她,和她一起追逐塞林格的人。但我不后悔认识她,没有学姐,我不会关注塞林格,那时听着廉价耳机的我,可能根本不会发现自己错过了怎样的奇迹。
“雨大了啊!”
笑笑的声音将我拉回现场,舞台上已经可以看见清晰的雨线,lotus的演出还没结束,我们已经在后台准备好伞。终于两首歌唱完,主持人拉着天团唠嗑,也是方便工作人员搬乐器,工作组上台主要是搬架子鼓和键盘,好布置下一场的舞台。
雨点在架子鼓的吊镲上激起一片水雾,主持人和lotus都在淋雨,工作人员已经把吉他贝斯的电线、效果器都拆得差不多了,队长李想的键盘也送下去了,就架子鼓比较麻烦,不过石头哥和塞林格还挂着吉他和贝斯。
主持人在问季诗话的时候,塞林格忽然转头看向我,我赶忙把伞给了海哥,和搬架子鼓的工作人员一道跑上台,从他手里接过了那把快被淋湿的贝斯,一旁的石头哥也连忙把吉他交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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