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林格”和“摇滚”哪一样在我心里更重要,我喜欢的是摇滚吗?只是因为塞林格是摇滚天团的灵魂,所以才喜欢上他?还是我喜欢的其实是塞林格,只是因为他刚好是摇滚天团的灵魂人物,所以才喜欢上摇滚?已经没有办法把这两者摘开了,就像分开天空和蓝色。
那些憋在肚子里的感受终于可以都说出来,虽然是用最语无伦次的表达,也令人感激。我说我不是一开始就盘算好要偷偷喜欢他,刚开始真的只是崇拜和感激,后来也不知怎么了,可能真的魔障了,可能因为塞林格这个名字就是有让身边的人都为它入魔的魅力,长这么大我没喜欢过同性,一个没有,半个都没有,我自我催眠那肯定只是我的错觉,崇拜一个人到某种程度,有点疯魔了。
每当我对你有超越粉丝对偶像的想法时,我就不去想它,我就在它周围打转,绕圈,既不敢靠近,又没法真的离开。
你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你笔直得我毫无胜算,你不希望和助理之间发生什么,我还是毫无胜算,随便哪边我都是死路一条。
但到头来还是没办法,大概我已经病入膏肓,只要塞林格还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喜欢上不是他的人。
就算你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你留在我记忆里的样子,也够我用余生喜欢下去了。
有没有说清楚?听不见自己的声音,很难理清自己的思路,可能连话都说不清,一会儿塞林格,一会儿他,一会儿林赛哥,一会儿你……我自己都混乱得不行!
塞林格看着我,说了什么,手机上跳出一句:——说得有点长,但也不错。
我才发现在这条之前,在他对我说“到你了”时,后面明明还跟着一句“你只需要说接受还是不接受。”
结果我像发表毕业论文般说了这么多不得要领的话:“对不起,我这通告白真的太差劲了……”
——是有点差劲,如果对象是你学姐,你这个告白就不及格了。
我盯着手机,实在无地自容,可当手机上又出现一句,“但对象是我,你可以拿一亿分了”,因为这句话,心情又能立马从地狱到天堂,觉得自己很傻气,又愿意变得这么傻气。
——这感觉很棒吧?塞林格说,——喜欢一个人,以为根本没有可能,没想到原来他也喜欢你。
何止是棒,其实到这一秒我都有些害怕:“这该不会是在拍节目吧,待会儿就有人扛着摄像机从麦田里跑出来?说老实话我真挺怕的……”
“我也怕。”
夕阳下他蹙着眉头,这三个字与我而言,俨然是比一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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