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又贵气,像极了解留遗。
“这是我朋友家的猫,刚刚出门遇到了。”林渊洋解释说:“他最近有事不能养,暂时放我这里。”
沈澜打小就喜欢这些猫猫狗狗的,他小心的坐了起来,没扯动背后的伤口,他对那猫伸出手:“过来给我抱抱。”
那猫居然真的懒洋洋的动了动——它似乎对那个姿势有反应,直接跳上床,两只爪子踩上了沈澜的手,然后缩进了他的怀里。
“这只布偶真好看,有名字吗?”
“我朋友说就叫猫,”林渊洋坐到沈澜的旁边,用手挠了挠它的毛,他看了沈澜一眼:“你这么坐着没事儿?”
“没事,都几天了,也不怎么太疼了。”沈澜说:“你吃饭了吗?”
“没,不是说中午回来么。”林渊洋问:“你饿不饿,我去让管家做饭?”
“嗯,”沈澜说。
林渊洋转身就想出门,快走到门口的时候却被沈澜叫住了,他转头看着沈澜,“嗯?”
沈澜表情难得有些拘促:“哥,我最近想回家一趟。”
“怎么了?”
“……我想把我行李收拾收拾拿过来。”
沈澜说出这句话,喉咙就有点发紧,他也不知道这句话说出来会不会遭到林渊洋的拒绝,他不确定。
他想,林渊洋要是拒绝的话,他就会回家了。
——这句话里同居的意思太明显了,沈澜觉得他有些得寸进尺,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他不知道林渊洋愿不愿意让他这么继续贪心下去。
沈澜想,要是林渊洋不愿意,他就这么算了,他就向上级报告,申请调回警局。
如果林渊洋是一个普通的人,那么沈澜一定不会这么轻易的放弃,他会穷极此生所有的本事死皮赖脸的留在他的身边,直到他同意为止,不死不休。但是林渊洋的身份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