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在地牢里,她们明明有过协定,人的肋骨近心处有个空门,用刀捅进去未必会死,她说好了,上断头台就扎那个地方,让他假死出城。
可是结果——他真死了。
因为那刀上淬了毒。
他把所有的信任,连同致命的空门都留给她,于是,致命了。
任胥从噩梦之中惊醒,手臂动了动,发觉已经半边身子已经麻痹了,定睛一瞧,胳膊上头安安逸逸地躺着一个女人。他新婚的太子妃,正安宁地熟睡着,侧脸的轮廓犹如濯清涟不妖的菡萏,淡雅的体香一缕缕钻入鼻里,任胥紧绷的身体才缓了过来,他脸色复杂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又倒下来睡了。
今日在书房里,他来来回回走了上百遍,每走一遍,便想一遍娶她是不是正确的抉择。
可是每一遍他都想,是的。
他上辈子是悲剧了,可这悲剧的来源恰恰是因为他没娶她。而且梦里她拿匕首杀他这事有些蹊跷,那日她捅的地方还是约定的地方,照理说那匕首上已经淬了毒,她想杀他易如反掌,捅哪儿还不是个捅,不必要在他身上看了那么久才下刀。
可惜记忆太模糊了,全然想不起来她当时是怎么一副神情。
盛迟暮睡着的时候,一动不动地,乖得像只驯服的松鼠,揣在怀里冰凉剔透的,又似块雪白剔透的寒玉,任胥看了两眼,火气下涌,哪儿还顾得上手酸,抱得更亲密了。
他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换来的媳妇儿,非她不可了,管那么多做什么,过好这辈子最重要。
在漠北盛迟暮有个好习惯,睡得也早,起得也早,不用人催,天方蒙蒙亮便有了意识。
她醒过来看的第一个人,便是一旁睡得香甜的任胥。
这是他的夫君,虽然一晚上什么也没发生,画里那些个姿势一个也没用上,但他们行了礼,入了洞房了。
昨晚是夜里,光不太亮,人多口杂,又是新婚,她有些不敢看他。
这时才趁着他没醒,多看了几眼。英挺的鼻梁,如画的眉眼,即嗔视而有情,她只记得他灿烂的笑容,像朵桃花似的招摇,漂亮但又不显女气,怪不得招那些女郎们喜欢。
她无意之间将手心的锦被捏紧了一些,却不想这便惊动了他,任胥嘴里咕哝了一声,迷糊地睁开了眼睛,那双眼睛里有惊喜,仿佛为了一遍又一遍确认她是活的,手下不留情地捏了她好几把,盛迟暮僵硬着不肯动,一动便是一股热流,还从来没有同一个成年男人同睡一榻,她有些臊,更加不敢动。
任胥的脸笑出了一朵花,“还在。唔,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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