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流云散,一别如雨。
祖父走后,我回到了旧金山完成了学业。我的同系同学里有穿高跟鞋健步如飞,连爬山都不肯换鞋的欧洲小国公主,有印度最高种姓但是爱上老巴已婚男的恋爱脑香薰女,也有每天穿着学校hoodie在校园里骑行但是小组作业永远脚下装滑轮看不到人影的傻白男。
有时烦人,有时奇葩,但是他们的可爱来源于一种不太费力的自娱自乐感。
学校里华人也很多,有明明已经是二代移民却仍然在卷的ABC,有分不清是艺术圈还是娱乐圈的网络红人,有耿直搞笑讲话没边界的抽象宅男,最爱炫富的无非是东方红第三代的白手套,地主家的假脸千金和发型身材都中分的潮男。
香港人喜欢随时秀舱等优越感,台湾人喜欢跟风和抱团,大陆人喜欢……做菜。
总之,虽然能念我们学校我们系的没什么勤工俭学的人,但在我看来家世不会把人分成三六九等,那些假借社会学的名义过分强调阶级的人,可能还没机会见识过他们所定义的分类之外的人。
例如挥金如土的诈骗犯算什么阶级,怎么没听过有人分类,是不想把他们算作公民吗?
——这些无聊的念头,偶尔会在我刷社交网络时划过。我本质上是个话唠,却不喜欢对陌生人输出和表达,那很容易被当成说教或者轻易下定义。
其实我也不喜欢看书,因为我的人生不需要那么多道理和其他人的故事来解闷。
我总觉得这是很多有钱人家小孩的通病,因为简仲逍有,我也有。自然有人会跳出来反驳,但我不跟别人比,只跟简仲逍比。
乔小柿看的书可比我多多了。我自然找烂的比,不跟好的比。
不过说来也奇怪,我在学校时最好的朋友是一个和我性格天差地远的、学服装设计的越南裔女孩,我们俩不同系却修到同一门课一个课题组,她性格慢吞吞的,我正好是个废话连篇的人,有时我自己纠结了半天快要破开迷雾了,她才回答我第一个问题,这种时差感,可以抵消我因消息太多会打扰到她的罪恶感。
我在West Vancouver 的那场典礼的婚纱就是她设计的。
于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朋友除了乔小柿、和我出生在同一家医院的中美洲邻居女孩Claire,越南裔服装设计师Kaya,还有简仲逍,黄白黑,人种齐全。Claire是白人,乔小柿是半白人,Kaya是黄种人,我是3/4黄种人。
简仲逍是黑心的人(不涉及种族歧视)。
他最有名的理论莫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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