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觉,睡得是辗转反侧、一塌糊涂。闭着眼,脑子里混乱的东西把我的思绪摇摆了整个夜晚,当清晨初夏的阳光刺入眼帘的时候,居然强烈的困意才姗姗来迟。
打开电脑,msn和qq上同时弹出了两个相同的消息,哥们儿的脱机信息过来了,一看时间,上午七点过发的。
“郁闷了一夜吧?今天晚上,xxx俱乐部,我请客,顺便介绍一些朋友给你认识,我先上班去了。”
这小子,没事瞎猜个什么
扭头看了下墙上的挂历,发现已经是周五了。哦,今天是周末啊,难怪这小子又想去酒吧潇洒了。
看来混混这口饭已经让我找回点以前上学的感觉了,居然也会“忙”得忘记时间了,因为这两种生活真得有很多类似的地方。
记得刚出道的时候和朋友聚会调侃中自己说过的一句话:男人把时间忘记的理由总是很多,不过真能把自己说服的无非就两种,要么失恋,要么失业。
呵呵,我还真是英明啊,这都能记得住。
和我的委靡不振相比,平民会的大小兄弟们在一夜的狂欢醉酒后还个个精神得要命,尤其是石头和大海两位“高官”还是平时那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态度。
“伯伦,搞什么,穿成这样?”石头碰了下我的身体,胖呼呼的脸上两只小眼睛不停地在我的身上扫来扫去。
石头的话虽然很小,但是还在房间里引起了不少注意,这不,保守估计不下四个人开始望我这边扭头。
嗯?什么样子?我莫名其妙,低头看了看自己,这才找到今天大家看我不顺眼的原因了:也许是混乱了一夜的结果,我今天是高档t恤外加西裤皮鞋全套装备,典型的等着赶某班车去某公司上班的小白脸职员。
也许这就是潜意识里的不合群,虽然已经成功加入了这个群体,但这段时间里对身份和外观的乔装终于在一个自觉不自觉的清晨被自己首先揭穿了,这大概就是生活习惯。搞笑啊“”我想,我现在在他们眼里应该是叛徒之类的人,要不就是发了笔横财,他们不会活剥了我吧?
“嘿嘿,找家里人要了点钱,穿着玩的。”想了半天,我才找到这样一个连自己都不说服不了的理由。我摸了下钱包,想象着大家要求我分红的场景。
林熙明从自己的房间走出来了。还是一身牛仔服,不过在这个逐渐炎热的天气里还这样的装着倒是让我有点好奇。
突然脑子里又回响起昨天晚上和大家喝酒时的某些奇怪想法,不由得心里莫名其妙地一跳。
不会吧你乱想什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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