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是就是?我还说我是呢。”
胖子附和道:“说什么胡话,这里根本就是荒宅,我春天过来的时候还没人住呢,你骗谁?”
瘦竹竿也道:“我看你不会是逃犯吧?警告你,我们已经报过警了,快把我堂弟交出来,不然要你好看!”
剑拔弩张,李维斯觉得自己作为悲剧的始作俑者,有责任挺身而出帮户主大人解释一下,于是从墙边慢慢地走出来,道:“等、等等,你们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我没见过你堂弟,院子里的坑是狗挖的……不对,是我挖的,但是是狗埋的,它把家里的拖鞋都埋里面了,我挖出来洗了一下,不信你们去看,二十多只都在台阶上晾着呢。”
所有人都像看傻逼一样看着他,包括户主大人在内。李维斯艰难地咽了口唾沫,道:“我说的都是实话,你们要是真丢了亲人,赶紧出去找吧,不要在这里浪费时间,这里真的没有其他人了。”
话音刚落,一个年轻人忽然从通往洗衣房那边的小门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大惊失色地叫道:“王哥,不好了!好多血,还有这个……”看到客厅里的情势,语声戛然而止,噎得“嗝儿”一声。
众人的目光齐刷刷射向他举着的右手,他手里拎着一副破破烂烂的皮铐,准确地说,是情趣手铐,上面粘着巴顿先生的血迹,仔细看的话,或者还有开叉的狗毛。
相信李维斯已经尽力了,但第一次给公犬切蛋,难免弄得狼狈一些,狗血洒得多了点。
“……”宗铭嘴巴张了张,扶额,一言难尽地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