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已过天命,甚至花甲之年的我们,又可以像从前一样,潇潇洒洒在人间活着。
人生七十古来稀,我不求天长地久,只愿剩下的人生里,唯一陪伴在他身边的人,就是我。
我所有的人,都被我远远地安排走,出国的出国,发不出声音的也有。
弘轩很快被安排到我准备好的地方,那处乡下,所有护理医疗器械足够,他现在睡得很香,据说意识即将清醒。
还是那样黑黢黢的皮肤,也不算是很黑吧,算是比小麦色深那么一点,却很有光泽。阔鼻大耳,天生一副粗鲁的样子。我在部队当文员,听说弘轩反倒是从绿野军校选拔出来,再在行伍里经受正规训练的,也不晓得他受了怎样残酷的磨炼,身手这么了得,四十好几的人了,单挑七八个莽汉都没问题。
记得当年一起喝酒的时候,碰见的街头恶霸么?那个安安的娘所在的街道,我就找了你一个人去帮我打架,收拾完你就连夜赶回去了,她这没见过世面的女孩,见到地上横七竖八躺着一堆,竟然以为是我找了一帮人过来,哪个晓得就只你这么一个,英雄神武的人哪。
你从来都是个凶悍性子,怎么会跟着林子伟这么小心翼翼地过日子。老婆被人欺负了,闺女被人欺负了,还得慢慢地走司法程序,要不是我直接出手把那个混混给卸了腿,他能这么善罢甘休吗?
有时候,我反倒羡慕林文溪。
我起初还不清楚你对这个孩子这么关照,等张东那小子义正言辞地跟我讲了,我才派人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