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简直就像一个……小动物,不知道为什么,就有这种想法,他穿着一件藏青色工服,领口、袖口、胸口都蹭了些黑漆漆的污渍,工服不知是哪里来的,明显不合身,整个衣服都小了一号,束手束脚的缩在里面,显得委屈巴巴。
他这身装扮,哪怕在万昆街这条老街道里,也算是不体面的,可他穿得越是寒酸、越是不体面,越是衬得他眼神清澈、磊落,何旭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的眼睛。
怎么说呢……现在是秋天,万物皆肃杀,但那双眼睛却能让人想起春天,春光乍现,绿草浓稠。
何旭不自觉放缓了口气,柔声重问了一遍:“你要吃什么?”
那人道:“一个梅菜一个鲜肉……能吃饱吗?”
何旭听罢低头一笑,手上不停:“能啊,当然能。”
当他递过去的时候,那人发现是三个烧饼,不由得愣愣地瞧着他,有人在后面喊“不公平”,何旭权当耳边风,朝那人挤眉弄眼地笑道:“拿去,一大早上看见帅哥,我高兴。”
那人想再付钱,被何旭拦下来了,你来我往一阵何旭取得了最终胜利,那人只得点头冲何旭道谢,何旭听着他的道谢声美滋滋地想:不但人帅,声音还好听。
他就这么保持着快乐的情绪一早上。
到了十点,何旭准时收摊,刚拉了卷帘门就见有人给他打电话,是莫丁,莫丁说他表哥还不太会用手机,托自己给他吱一声,有事绊着,让何旭先吃。
之前商量着,是两人先吃顿饭再去看房子。
何旭本来就对和陌生人共进午饭比较排斥——毕竟又不是相亲大会,没了自然挺好,又听得他表哥不太会用手机,何旭一边踱步回家一边想:这怕是活在上个世纪吧,要来了我家我是不是还得手把手教他怎么用微波炉?
虽没有见面,但已经彻底将人否决掉,何旭回了家,给自己煮了碗泡面吃,煤球精也就只能做做烧饼,让它做菜简直就是谋杀,何旭吃完泡面往水槽一倒就打算睡个午觉,结果躺下还没十分钟,就被手机铃声吵醒了。
他一看是莫丁,说是人已经在他门外,何旭虽心有怨气,但到底不好发作,只想着待会儿随便寻个由头将人打发掉,这么想着他趿着拖鞋慢吞吞的开了门。
门外是莫丁那张晚/娘脸,不过今日晚/娘脸气色很好,他喜气洋洋的和何旭打了招呼:“这是我表哥,宋聿;这位是房东,何旭,何老板,何老板做的烧饼可是咱黎明市最好吃的烧饼。”说着就侧开身子,让身后人走进来。
四目相对,两人皆是一愣。
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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