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条,丢给他,她也扯了一条,对他眨巴眨巴眼,“吃吧!”
这野兔味道鲜香,肉质滑嫩,的确是难得的美味,更何况是对这赶了一天路的人,什么东西的味道都会更加好吃几倍。
两人将一只兔子瓜分完后,七无整理出一个睡的地方给凤凰,当然了,这睡的地方对向来是锦衣玉被的凤凰自是勉强到不行,难得的是这娇公子没有嫌弃。
在凤凰迷迷糊糊要睡着之际,七无不知从哪里便来一小盆热水,点了男子的睡穴,脱了男子的鞋袜。
七无握着那白皙的脚踝,一时之间脸上飞起了红云,原来她不仅是手控,还是脚控!从里头的衣服撕了一块布料,沾了水轻轻给男子擦洗玉足,流畅柔和的线条,白皙微瘦的趾节,干净整齐的指甲,擦完后,她得出了一个结论:此脚,甚得她意!
脚底有两三颗水泡,七无眯了一下眼,这脚,好心疼!
于是第一次脚控的她大方从腰带里头扒拉出一只蛊虫放在男子的脚底,一刻钟后,那破了皮的水泡竟开始结痂,心疼的闭了闭眼。
好吧,这回心疼的不是玉足,而是蛊虫,要是让老头知道她把这治伤的蛊虫给男子治脚底的水泡,非得揪着她的耳朵喊败家丫头!要知道这蛊虫平时不仅靠着饲主的血液养着,还时不时得吃点昂贵的令人发指的东西。
关键是这一用,起码得七天后才能再次使用。平常受点小伤,女子都吝啬地没舍得给自己用,美名其曰锻炼自己的体魄,如今倒是被一双脚迷了眼,说出去还真是令人笑掉大牙。
在给那伤口处抹了药膏后,七无忽然感觉自己的固定资产薄了不少,这真是太亏本了,简直是血海无归,现在后悔不拜把子行不?
纵横江湖多年的红衣娘子第一次体会到被坑了还没话说的滋味。
后来,下定决心要粗鲁给男子套上鞋袜地她还是温柔地给他套上鞋袜,比她自己穿鞋袜还认真几分。
秋天的夜里还是有几分寒凉,但是她决定就让他这么蜷缩着,都说春寒秋冻,他还是冻冻吧!这孱弱的身体平时都被娇养坏了!
而她则是挑了门口的位置斜靠着,手里握着缠着麻布地伞,一觉好眠。
清晨不知名地鸟儿清脆地啼叫将意外睡的良好地凤凰唤醒,一醒来,就闻到……嗯……烤鱼地味道。
他扁了扁嘴,“阿七,大早上能不能不要这么重口!”大早上吃烤鱼,真是人生粗糙的第一次啊!
七无连个嫌弃地眼神都懒得给他,凉凉道:“今儿个还有好长的路要走,不吃饱点,我就把你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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