珺悔得肠子都青了,抬眼问陆时,“你怎么不早说啊,等着看我笑话呢。”
陆时很真诚地说,“你刚才说得太快,我没插上嘴。”
沈珺刚想遮掩,却晚了一步,早让前面两人给看了去,徐成烨率先没忍住,“噗”一声笑出来。而后盛春也笑了,边笑边说,“严打,你悠着点。”
“去你的。”沈珺伸直了腿分别踹了两人的椅子几脚,把两人踹得转回前面去了。
她再看陆时,那家伙镇定得很,早就拿起了笔,投入到他的学习大业。
沈珺的脸还烫着,嗖一下把信扔进了桌肚里,趴到桌上,丢了这么大的人,先冷静下再说。
陆时的笔在指间转了一转,又转了一转,一个字都没写,他用眼角的余光瞄了一眼,嘴角牵扯了一下。而后整理了一下思绪,又直了直背,重新开始看盯了半天都没盯明白到底在写什么的这道题。
作者有话要说: 路人:沈珺同学,请问你看到陆时同学桌上的情书有何感想?
沈珺:小小年纪就到处招蜂引蝶,沾花惹草,哼!
路人:陆时同学,请问你看到信封上“致沈珺”这三个字时有何感想?
陆时:递信的兄弟好胆识。
☆、第十一章
有一个男孩子,他突然出现在你的生命里,他是你的好朋友不喜欢的人,稍微夸张一点说,他处在你的对立面。可是他的眼神那么干净,他做每一件事情都那么专注,他可以轻而易举地让你的心跳失去节奏,他打破了你波澜不惊的生活。你盼望着见到他,又盼望着从来没有见过他,因为你总有预感,你的未来也许会因为他而变得不太平,但是你又无法忽视他,疏远他,甚至有一种宿命的感觉。
如果说此时的沈珺,对于她的同桌陆时同学还处在一种迷迷糊糊,懵懵懂懂的感觉,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让她的这种感觉产生了质的转变。
那天早上,沈珺如常背着书包去坐公车,出门的时候没留神,她家的旺才跟在她身后溜了出来,一路尾随着她出了小区,她快要到站牌那儿才发现后面还跟了这么一小尾巴。
沈珺看了下手表,不算太晚,现在把它送回去再出来,赶下一辆公车应该没问题。那会儿,她跟旺才之间大概隔着十来米的距离,她正要朝它的方向走,冷不丁一辆黑色轿车从旁边路口拐出来,速度特别快,她还没看清楚怎么回事,就听到旺才一声惨叫,摊在了地上。
她愣了一下,反应过来后,赶紧小跑过去。她也不知道旺才伤哪儿了,反正它原先纯白的毛大半都染上了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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