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其名,和大家一样喊她“沈珺”。
作者有话要说: 刚写完的一章,新鲜出炉的
☆、第五十四章
下班之前,沈珺圆满完成一天的工作,和孔迪一起去附近的面店吃了碗面,然后陪着孔迪去花鸟市场买仙人球。因为孔迪说,她那龟毛的大佬觉得办公室的仙人球太孤单了,必须要找到另一个跟它凑成对才行。
虽然千般抱怨,但孔迪还是精挑细选,走了大半条街,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挑到一个和原来的大小色泽都相近的。
两人又去超市逛了一圈,买了些生活用品才回家,孔迪是沈珺的室友。虽然沈珺爸妈也住在d市,但房子距公司有一两个小时的车程,早晚来回特别耗时间精力,所以她就在公司附近租了套房,两室一厅的,房租水电不便宜,但她和孔迪两人平摊下来就还能接受。
回到家里,沈珺没来得及休息片刻,就在客厅里架起了画板,拿出她的画画工具,开始画画。
顾明轩在d市买了新房子,刚入住,邀了几个同事去家里聚餐,暖房,其中自然包括沈珺和孔迪。本来沈珺还在想去的时候送他点什么作为乔迁礼比较好,谁知这小孩十分不客套,很直接地跟她要了一幅画,他说,“你不是学过油画吗?刚好我墙壁太空了,画幅画给我吧。”
沈珺说,“你不怕我的画毁了你的装修风格就行。”
孔迪以十分惬意地姿势歪坐在沙发上,一边看肥皂剧,一边啃着薯片,中途瞟了眼沈珺,忍不住吐槽,“我说这小明同学可真有意思啊,哪有像他这样自己开口要礼物的。”
沈珺停了停拿笔的手说,“这样也没什么不好,真实不做作。”
“不过他还挺可爱的,”孔迪又往嘴里塞了片薯片,“他这样的在学校里肯定特招人。”
沈珺很认同的点点头。
“那你呢?”孔迪说着说着连电视都不看了,从沙发上坐起来,盘腿而坐,一副八卦相,“你读书的时候就这么漂亮吗?”
漂亮吗?她现在每天早上都只花十几二十分钟时间略微化个淡妆,扎个短马尾,几件款式类似的风衣换着穿,高跟鞋只有一双,重要的场合才拿出来穿,平时都是平底鞋往脚上一套,跑着就去赶地铁了。比起每天妆容精致的孔迪,她估计得被称作不修边幅。
但还是把孔迪的称赞照单全收,“那必须啊,天生丽质当然是天生的。”
“嘿,说你胖你还喘上了,”孔迪继续道,“那……当年喜欢你的男生不少吧?”
沈珺笔一抖,划出一段长长的不必要的线条,她拿起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