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鼻孔看她,横挑鼻子竖挑眼,真住到一起,还能有太平日子过?
于是在准备婚礼的期间,她日日去余母面前献殷勤——
殷勤地给准婆婆端茶递水,不是茶水太烫,就是失手摔了茶杯,砸了准婆婆的脚。
自告奋勇地为准婆婆做饭,把号称耐用到可以传家的法国铸铁锅烧了个洞,整栋房子都弥漫着一股焦糊味,久久不散。
抢着帮准婆婆熨烫衣物,把名设计师的新款丝绸晚礼服熨成了一团皱巴巴的干腌菜,彻底不能要了。
……
诸如此类,每每把余母气得头晕眼花,还不好大声呵斥她——因为她总是一副做错了事的受气包小媳妇样,眼泪花花地不住道歉,可怜极了,说狠了甚至还会晕倒!
没多久,余母决定,跟这个扶不上墙的媳妇还是保持点距离的好。
距离产不产生美不知道,她只知道再不保持距离,她都快要没衣服穿,更要被当成惨无人道把准儿媳磋磨到需要急救的恶婆婆而身败名裂了!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余致远看出她绝非表面上表现出来的一般柔弱无害。当然,这也是梅衫衫故意的。
趁着在余家献殷勤的功夫,她总算弄清楚了余致远娶她的动机,不过是为了应付一份遗嘱,同时打发催婚的余母。既然如此,她大可以跟余致远谈判。他是个商人,最懂得取舍利弊,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现在她有自己的住处,望梅轩的经营渐入佳境,已经在业界打出了名气和口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