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也成不了参天大树了。老娘操心我的终身大事是有理由的。她,如果我不出意外的话,总会比我先去,那么到时候,谁来照顾她的宝贝儿子?而新民哥,有他自己的家庭。工作,老婆,孩子,朋友,不可能随叫随到,尽管他是这么承诺的。
只是还有谁,会像老娘和新民哥那么可靠呢?
那么,我还是需要依靠别人的了。
翻来覆去地想,想得我都头炸了,脾气一天大过一天。我还算有理智,工作的时候不会迁怒,不过我的同事们有点儿被殃及,最倒霉的,就是始作俑者,欧鹏了。
但是欧鹏,并不是很敏感的人,他只觉得我有点儿喜怒无常,名堂稍微有点儿多了些。他高兴,就顺着我,不高兴,就不露面。而这,更让我烦躁。总觉得,他并不那么在乎我。
天热了,他给我买了t恤,粉红色的,同事们都说好好看,说衬得我面色漂亮极了。我虽然不知道粉红色是什么颜色,却也知道,这种颜色,一般是女孩子穿。“no,no, no,”阿标说,“骚包的男人也会穿呢。”
我很骚包吗?说不清楚。不过我这人,无所谓,更何况,上班的时候还要穿外套呢,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就当,专门穿给欧鹏看好了。
第 14 章
14
脸上长疙瘩了。天热的缘故,还有心急上火的缘故。上火的原因,说不出来,也许还是因为欧鹏吧。说老实话,这家伙,成了我的心病。床笫之欢,变得频繁而火爆,好几次,我都要发脾气。不喜欢他老是打我屁股的主意,又舍不得把这家伙驱逐出我的领土。
我很喜欢他,毋庸置疑。越来越喜欢他,也是事实,因此,对他的期待和要求也在增加,可是,他并没有达到我的期望值。
老娘帮我收拾床单,换上了麻将席,装上了电风扇,可是不管用。就算楼层很高,就算自然风不错,我还是觉得热。更加让我热的是,老娘不断地催我去相亲,眼盲的,看得见的,各种各样的女人。比我大的,比我小的。做服务生的,卖菜的,都有。我并不认为别人配不上我。作为盲人,其实是我配不上人家。问题是,我越来越笃定,我还是想找一个男人。这话,没法跟老娘说。
催得急了,我就假装生气——我还真没有生气的权利,跟老娘说,还想潇洒几年,不愿意就背负起家庭的负担。老娘气急败坏,骂道:“你那床单上面,乱七八糟的,不找个女人,怕你憋出病来。你要喜欢谁,也明说啊!你们店里的?”
我被臊得脸更加地红了。老天,每次我都还注意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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