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周末,咱去哪?
李楠想了想,说,春天了,我们去谈恋爱吧。
tbc
10
最近黄格非常忙。
非常非常忙。
他已然忙到了需要准备很多东西来应付这种忙,并为这种忙感到心情低落。
黄格这个人,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大学生,他长得很普通,爱好也很普通:喜欢吃学校门口的大排档,喜欢喝青岛啤酒,喜欢篮球,并因为喜欢篮球所以喜欢王子喜欢答案喜欢皇帝喜欢大本喜欢德国人还喜欢眯眯眼,这些个看起来像密码一般的东西,指的是一群以打篮球为生的、在李楠看来各个长得像乔丹一样的男人的昵称。
黄格很老实,从小到大都是老师不多讨厌也不多喜欢的学生。每天背着书包去上学,往座位上一坐,或者读书,或者望呆。老师说勤能补拙,黄格有点拙,但不是那么勤快,所以成绩一直处于中游,这个位置让他成为了被各科老师和所有女生都无视掉的存在。
十几年来,黄格上学放学放学上学,总是背着书包骑着车哼小曲,总是按时交作业,总是认真记笔记,总是认真写周记,总是考出及格但不优秀的分数,总是习惯性地被大家忘记。
他的一生应该都很普通,但不一样的是,他遇到了李楠。
在遇到李楠之前,黄格唯一喝过的咖啡是雀巢速溶;唯一去过的外国饭店是麦当当,唯一细细读过的外国文艺作品是伊索寓言,唯一被人认真拍过的照片是高中毕业照。
黄格遇到李楠之前的生活可以说是朴素而简单,但也可以说是毫无亮点爹不疼娘不爱,他从没被女生表白过,也从没向女生表白过。就算有了喜欢的人,他也把喜欢憋在肚子里,等那颗小苗自己烂掉。所以黄格和李楠在一起之后,觉得特别幸福。李楠会给他拍照,会看他打篮球,会对他笑,会和他窝在墙角接吻,会对他说“我喜欢你”。
他当初选择跟在李楠身后的时候,从没想过这个人会回过头看自己,更没有想过他会和自己并排走。
事实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就肩并肩一起走了,一起在校园里面乱逛,一起去看电影,一起去吃饭,一起去篮球场,一起窝在寝室或者宾馆里做爱。
如果这就是传说中的谈恋爱的话,那黄格真的很喜欢很喜欢谈恋爱。
之前已经说过了,黄格最近变得很忙。
自从李楠变成大众情人开始,一堆堆的女生下了课之后堵住黄格,说,黄格你和李楠熟,帮我把这个给他吧,黄格你和李楠熟,能帮我和他说句话吗,黄格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