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智头脑灵活为人忠厚,白药师有意将自己所学医术传授给他,怎知他心思不在于此,一心想做个小说家,平日脑子里都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对白药师传授的东西丝毫不敢兴趣,后来老爷子也就不勉强让他学习这些东西,将他安排在店里打打杂,管理管理帐目。
白勇是典型的纨绔子弟,仗着家里有些钱,每天游手好闲,惹是生非。平时看不到他来店里帮忙,每次他在店里出现时那就是钱花光了,来要钱了。
白智经常会写些散文、短诗、小故事什么的投到报纸杂志。他自认为自己文笔很好,总有一天会成为出名的作家。可惜写了十几年,他的作品只被公开发表了两次。稿费也只有10元。
有一天,白智忽然意识到写短的东西,不如写长的东西,与其花时间去构思一首短诗,一个小故事,不如下定决心去写长篇小说。花了十几年时间写了那么多碎片化的东西,大多数的文章寄给杂志社后都石沉大海。与其那样,不如专注地写个好故事,哪怕不被采纳,不被出版,最起码几十万的文字摆在那里,也是一种成果或者骄傲。
想到这些,他开始构思自己的故事。他的目标是先写二十万字。药铺白天门庭若市,他根本顾不上思考。到了晚上,夜深人静的时候,等到妻子宛如花和儿子白星雨熟睡了以后,他却伏案创作。
也就是在他开始创作的那段时间,他发现他的儿子白星雨在文学方面有一些天赋。白智有个很好的习惯就是阅读,所以他的家里有大量的书籍,文学书籍居多。同时他也会经常去书店买一些图书回来阅读。
白星雨在四五岁的时候,就喜欢看书,自己随手拿起一本就看,那个时候虽然他的识字量还不大,他却能跳过他不认识的字,将文章的含义搞清楚。起初,白星雨在短时间内看完一本书之后,白智还以为小孩子为了引起大人的关注囫囵吞枣地糊弄。他就问他书里讲了什么呀,白星雨竟然能对答如流。他又问一些细节,他也能正确地陈述下来。而且使用语言优美,妙语连珠。白星雨看书的速度也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等到白星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本三十万字的小说,他闷声不吭地窝在房间里连续看上三四个小时就能看完,看完后还能和白智交流心得、感受。而那本书是白智之前用了一个星期才读完。当然为了学习其他作者的写作风格或者写作技巧,有时候他会放慢阅读的速度,认真体会书里所隐藏的真实意图。即使这样,当和白星雨交流时他会意识到白星雨获取的知识量并不比他少,同时一些细节还比白智了解到的要多。
从那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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