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
我终于看见那把黑色的重剑,名为离光。我矮身躲开,脚步急速地一跃上墙,那女子显然已经应对不及。作为一个女子却用最在乎力量的重剑,她一定有她的坚持。
但和我无关。
满场游走,场中三具尸体,而敌方只剩一人。师傅说过,要应付重剑,只有三个方法:躲、偷、绕。三个看起来都不是什么好办法,但清剑太轻,而我完全没有能力可以硬上。
一剑,挑开她的发带,青丝飞舞,在黑暗中没有一丝一毫的颜色。
二剑,差些割开她的脖颈放血,然而差了一个角度,只割开她肩上的衣裳,暗中仿佛有一条浅色丝履落下。
“你是谁?”
我不说话。
“你为什么要杀我全家?”
她吵死了。
这世间的任何一种声音,对听觉太过灵敏的人而言都只是折磨。
除了百花谷,这尘世吵得我头疼。
“你投降,现在还来得及。”
狡猾的女子。
然而就在她最后三字“来得及”落下时,她终于抓住了我,重剑迎面扑来,风声在耳边响起,像是流逝的自由。我被迫在墙角,没有着力点可以让我往上跳。就在离光将要接近的那一刻,我只得用剑强行将它往上挑。
用一把轻剑去强行挑一把重剑,简直嫌命太长。即使清剑是天下间最适合偷袭的剑,也依旧如此。
但我从来没有想过去送死。
女子愣住,就在她愣住时,我已经找到空隙逃离,一剑拦腰而过。
腰斩。
我所记得的,最惨烈的死法之一。
血色蔓延,冷月苍凉。
兵法最高者是兵不厌诈,而她以为我一定还留着后招,在她看来,一个能够连杀四人而面不改色的刺杀者,一定不会拿自己的命去赌。所以她大概觉得,清剑上一定还有什么别的机关。
与其说她笨,我更愿意承认是人死前热血上涌,她被扰乱了思绪。
我徒手擦过自己的伤口,只为了保证自己不会流血以留下任何的痕迹。腰斩太脏,染得一地都是血。我回头看了看这屋子,一屋中五人,全都是叶家的人。
命名清剑的人,大概是注定了要失望的。
因为染满被刺杀者鲜血的它,永远不会清澈如水。
我踏着血迹离开二少爷的屋子,步向中庭。叶家有七人,夫妻二人,三个少爷已经被我杀了:叶瑾、叶落、叶凡。那么剩下的,就是大小姐和二小姐,还有叶家家主。这栋大宅里的人不多,但始终没有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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