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鹿荻似乎也不太需要她出手,她如今跟郅别勾搭成奸。郅别是个作战很有天赋的人,在他年少时候,就能带着几个小兄弟,包抄偷袭石/国使者的马车队,并且干净利落地全部歼灭,便可见一斑了。
他虽然不像秦嫣能够有阵师之能,但是阵师真正的作用在于能够以弱胜强。若整个部落兵强马壮,一般将才也足以应付大漠的战事。这个月,郅别在鹿荻的帮助下,带着整个贯郢部族,正式归顺了处月部落。鹿荻也正式有了属于自己部族的将领。
秦嫣抱着雪奴,坐在草场侧面的一带木栅栏上,已经悠闲得像个养着宠物的贵妇了。
马蹄阵阵,是鹿荻带着一彪人马,骑着快马路过此处。她看到秦嫣坐在那里一副无所事事的模样,不由停下战马:“娜慕丝,你在干什么?
秦嫣捋着雪奴的白色短毛,眯着眼睛道:“晒太阳啊。”
鹿荻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雪奴是一只巨型獒犬,这几个月飞速长高。年岁不大,已经沉重到普通人都抱不起来了。娜慕丝因它的品种不错,先前也是努力将它往猛兽的方向进行了很严格的训练。甚至有段时间,因为哲荻喜欢抱尚幼小的雪奴,娜慕丝当时还很龟毛地特地将雪奴从哲荻身边带走,带去天山深处好一顿训练。
如今可好,她自己每日软绵绵地抱着雪奴,坐在舒服的地方,一脸懒惰地靠着。
鹿荻凑近她:“你怎么了?发春了还是发昏了?”
“是啊,”秦嫣摸着雪奴的蓬松拳毛,大言不惭地接受了鹿荻的指责,“我家郎君上次救霍勒大师的时候,你也见过,是不是生得很俊?”
“俊你个头啊?人带着面甲,我哪里看得出长相呢?”鹿荻从她的手上,看到她手底下的雪奴,看得撇嘴撇到了耳朵岔子上:“练兵千日,废兵只要几天啊。”
秦嫣笑。
鹿荻道:“唉,又要多养一个废物!鹿荻我真是命苦啊……”说着,扬鞭而去。
废物?秦嫣听到这两个字,心里可不同意。
她可不是什么废物。别看她不参与部族的练兵,但是她在动别的脑筋啊。如今部落蒸蒸日上,什么都好,就是……钱帛很不够用。
买兵器、盔甲、士兵供养,都是要花钱的。虽则他们连连胜仗,获取的财物也不少,但是总体而言还是一个新有起色的部落,依然捉襟见肘。秦嫣这两日都在谋划,给处月部落去搞些钱财来。
上一回为了购买下翟容那全套字帖,生生被讹去了五颗大宝石,这些宝石若换成钱帛,可以充不少军需的。秦嫣对此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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