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的蛛丝马迹,之后可以在对方面前露出不屑又嘲讽的眼神。
唐莎莎仔细看起案子来。
这个案子像是法制节目的小剧场,分为上下两集。
上部分是已经破案的部分,下部分是没破案的部分。
唐莎莎现在看着的是“上集”。
第一起案子发生在十七年前,还是上个年代的事情。
死者叫唐一莉。十九岁,大二学生。
唐一莉有登山的爱好。而她是被人发现死在了登山途中必经的一条河流里面。
找到她尸体的时候,她整个身体已经完全泡胀变形,堵在河流和一条浅溪的交叉口。
下面用溪水灌溉的农人因为断流,循着找了上来,这才慌慌张张报了警。之后警察在上游两公里的地方发现了唐一莉的鞋子,鞋子上面放着一个信封。
不是遗书。
是告罪书。
告罪书上写着,唐一莉用“意外事故”的手段,杀害了她的好友刘妍。所以唐一莉也应该死于“意外事故”,并希望河水能够冲刷这个年轻女孩的罪恶。
再说这个叫刘妍的女孩。
刘妍是在唐一莉被杀害的一年前死亡的。那是刘妍十九岁生日的第二天,陪着唐一莉一起登山。
登山途中下了雨,刘妍也就是在这时候不慎摔落悬崖身亡。
因为没有任何目击者,刘妍的尸体也没有任何不对劲的地方,再根据当时唐一莉的反应,和周围熟知两个人的朋友们的说辞来看,这完全就是一起意外。
即使是后来在得知了唐一莉的死讯之后,周围的亲朋好友还是表示唐一莉是被人冤枉了,因为她和刘妍两个人从没有闹过矛盾,就是急红过脸的时候都没有。
唐一莉根本就没有杀害刘妍的动机。
第二个死者是一位痛失爱女的父亲。
名叫王英森。
他一岁刚出头的女儿,在月前因为误吞硬币而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只是一起意外,事发时王英森也根本不在场,这位父亲顶多算得上是没有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王英森则是死于酒精中毒。
在失去女儿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他一直没有从阴影里面走出来,经常会喝个酩酊烂醉。而就在某一天,朋友们照样把喝醉的他送回了家,第二天却得知了他的死讯。
按理说王英森的死也算是意外,但是现场依然留下了告罪书。
告罪书上说,女儿死于意外死,而策划且放任一切发生的王英森,也同样应该以意外死的方式告别世界。
第三起案子,则是让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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