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大的走到人群里。
还是和陈志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夜深了,你回家了吗?
深更半夜更了一章,发现其实作者的感受很容易就影响笔下的人物
更何况我写这篇文根本不写大纲,就是顺着感觉,想到哪儿写到哪儿
都说写到了一定时候,创作出的人物就有了自己的灵魂
他们知道在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也许是对的吧
今天着重表扬气场两米八的志哥!
第17章 bsp;16
陈志带他去了平时最喜欢的一家台湾菜馆,老板是个将近五十岁的男人,主打的是私房菜。店门刷卡的时候看见上面大大的vvip字样,连忙默默的打给了店老板豪叔。
豪叔身材魁梧,早些年下海做生意,后来不知道出了什么意外,小手指断了一节,钱是赚够了,就在这地界儿开了家小饭店,只当平日里有个营业儿。
这时豪叔看见陈志一身黑西装,遥遥的从远处走进来,整个人显得意气风发。与平日里不同的是,这次他的身边带了个小娃娃。
陈志看见豪叔站在独立包间的门口等他,人还没到赶紧先笑了一声:“哥哥,您这么客气,弟弟可受不起啊。”
豪叔见他亲切,用手拍了下陈志肩膀,“上次小白来的时候说你最近忙的够呛,怎么今天有时间过来了?早知道给我打个电话啊,我还能给你提前准备些新鲜的东西。”
“不用,你家的手艺我放心。”陈志用肩膀撞了豪叔一下,大咧咧的笑了。
豪叔给陈志拉了把椅子,两人就坐在椅子上闲聊了一会儿,服务员沏了壶好的苦荞上来,豪叔给陈志倒了一杯说是先暖暖胃。陈志端起来喝了两口,觉得味道确实不错。下一刻他便从桌面上拿了个空杯子过来,边和豪叔说话,边到了杯茶,头也不回的把杯子推到了旁边一直静默着的小孩儿前。
直到这时豪叔才仔细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孩子。
小孩儿长得眉清目秀,刚进门的时候他还以为是个小姑娘,现在认真看了两眼才发觉原来是个男孩。那孩子头发也没绑,就随意的散着,头微微低落,也不抬头看人,两只眼睛向下一瞥,只能看见有两片淡淡的阴影罩下,一时之间竟也让人看得呆了。
豪叔刚开始也以为他不过就是陈志身边随处来带的小东西,连个正眼也没给他,现在一看陈志这么个公子哥都能亲手倒杯茶给他,可想而知这人与平常那些所谓的猫猫狗狗大有不同,别管着以后怎样,至少现在他得把面子给陈志过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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