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书宇露出一副死鱼眼,心里忿忿地想着,这个仲阳兴真是太特么自来熟了,才认识一个星期就这么讨人厌,高一一年也没室友直接摸过他身体啊,亏他一开始对这人印象还相当不赖。
高二开学刚搬进新宿舍的时候,林书宇心里还是很有些期待的。尽管之前高一的室友已经让他在初三暑假里的幻想“和一群帅哥分在同一个宿舍”破灭过一次,但他依旧怀有憧憬,哪怕有一个帅哥当室友呢。
林书宇是第一个到宿舍的,眼看室友一个接一个进来,他心里越来越失望。
第一个是高一老同桌苏年,按理说高一的哥儿们跟自己分在一个宿舍该是件很不错的事情,但是哥儿们的吸引力怎么能比得上帅哥呢?
第二个进来的人叫做陈平,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唯唯诺诺,一副书呆子的样子,跟“帅”扯不上关系。
最后一个进来的便是仲阳兴,浓眉大眼,皮肤黝黑,虽然不太符合林书宇的审美,不过看上去勉强算个帅哥。
令林书宇比较惊喜的是,等到晚上仲阳兴脱了衣服以后,深蓝衬衫之下的身材可谓是相当养眼。仲阳兴是个体育生,发育得又比同龄人早,胸肌、腹肌都很明显,那胳膊更是肌肉饱满,得是自己的两倍粗,
虽然林书宇并不喜欢健身教练那种肌肉爆棚的身材,但这仲阳兴的身材,跟其他同龄人的鸡排身材相比,绝对就是眼睛的福利啊。单论身材的话,仲阳兴的身材还是能够达到自己选取男朋友的标准的,林书宇心里暗暗合计着,当然,只是身材。
比起其他人,仲阳兴算是唯一一个让林书宇眼前一亮的室友了,再加上这两个人的爱好有很大程度的重合,所以林书宇对他的印象相当不错。但相处了没几天,这“相当不错”的看法就因为仲阳兴的太过自来熟渐渐被“去死去死”所代替。
喜欢摸他的头就算了,摸屁股什么的绝对不能忍!
看来以后洗澡必须得把要换的全套衣服都拿到卫生间才行,不止是内裤!林书宇握了握拳头下定决心。
换好衣服之后,林书宇便抱着一大盆穿过的衣服,还有一中盆攒了一个星期的袜子去了宿舍外面的盥洗室。
望着两盆待洗的衣物,林书宇叹了口气,这是要洗到地老天荒的节奏啊。
他刚住校那会儿,还会坚持每天洗袜子。只是后来越来越懒,从两天一洗到现在的一周一洗,由开始的极其讲究的各种衣物一件一件放在盆里洗,到后来的衣服、内裤、袜子分类洗,再到现在的全都混在一起洗。
洗衣服是我这样的大帅哥该做的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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