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道,停了一下,把笔尖伸进墨水瓶,蘸了蘸墨水,顺便理理自己的思路。这个虚构的东西——美国历史——说,美国是被朝圣者们建造的,他们希望并且相信,在这里可以找到自由。他们来到美国,迁移到各地,生下后代,填满空旷的土亍
事实上,美国殖民地是一块逃犯投奔的土地,同时也是倾倒社会渣滓的所在,是一块被遗忘的土地。在那个年代,在伦敦,你可能因为只偷了十二便士,就被吊死在泰伯恩行刑场。在这种情况下,美国这块流放地代表着仁慈和第二次机会。但对有些人来说,与其被流放,还不如在绞架上往下一蹦,在空中双腿乱蹬,直到蹬不动为止。所谓流放,可能是五年,十年,一辈子。全由判决决定。
你被卖给一个船长,搭乘他的船(挤得像贩奴船),就这样来到美国殖民地,或者西印度群岛。下了船,船长会把你当作契约仆人卖掉,你将用劳动偿付买主付出的价格,直到契约期满。但这样,你至少不用在某个英国的监狱里等着被吊死(在那个时代,监狱只是个中间站,不是服刑的地方。你在监狱里蹲着,直到获释、被流放,或者被吊死)。契约期满以后,你可以重新获得自由,开始新的生活。你还可以贿赂一个船长,在你流放期满之前把你偷偷运回英国。有人这样做过。但是,只要有人发现你私自从流放地返回,比如说一个旧日的敌人,或者有宿怨的老朋友,看见了你并且告发你,那么,法官眼皮都不眨一下,马上就会绞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