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笑起来——眼前突然出现了奇怪的东西。他的手插进了凭空上涌的水流里。
珀伽索斯猛地停下,阿尔维斯惊恐的看见,就在岸边,什么诡异的怪物从水里飞升起来。那是一只巨大的白色和灰色混杂的乌贼,挥舞着灰白色的触手,一个横扫奔阿尔维斯而来。
阿尔维斯没有任何心理准备,发出一声尖叫,感到一阵强烈的震荡,随后摔在了坚实的地面上。他挣扎着爬起来,看到乌贼把他的灰色马儿送进嘴里吞了。
“珀伽索斯!珀伽索斯!珀伽索斯!”阿尔维斯愣了一刹,立刻冲到岸边大声叫喊起来。乌贼吃饱喝得,还觉得不够,闻声向阿尔维斯看去,对他伸出一只触手。
阿尔维斯一下子躲到一棵大树背后。触手的吸盘粘在他的褐色大衣上,整个把树卷起来,想要把他撕扯下来。阿尔维斯死死抱住树干不放手,一边抱着一边为珀伽索斯痛哭。吸盘粘住了他的大衣,力道很大。阿尔维斯一咬牙,趁触手稍稍松懈的机会,脱了大衣就跑,拼命跑,跑得喘粗气时回一下头,看到自己的大衣进了乌贼的肚子。
阿尔维斯脑中一片空白。他想哭,有一点想骂脏话——这是路希安那伙人的特权,他从没有尝试过——更想停,想闭上眼睛不再起来了。
真是天杀的荒诞世界。
没有了飞马,只穿着衬衫,他看看眼前的树林,还是继续往前走。他想过在路边给珀伽索斯立个小小的坟墓,可是好担心时间来不及,只能作罢。
他一定要说服路希安。他的生活一定要回到正常。暗之境一定要获得光明。
树枝在他的白衬衫上划开口子。他的褐色靴子上全是泥巴。他眼神空洞地疲累不堪地麻木地机械一般地向前走啊走啊走啊,脸上多了不少刮痕和血印,但他不去照镜子。
像是在祈祷一样,他的手指紧紧扣握着名为艾思泊的怀表。
他走了超过四个小时。骄傲的他像一个乞丐一样抵达了光之境的第一个城镇。他的头发一团糟,他的脸已经被刮花了,他的衬衫破破烂烂,他的长裤因为湖水而湿透,他的长靴上满是泥巴。他很不适应那些打在身上的高高在上的目光,却必须继续走。他没有时间去换衣服。
与惨无人道的暗之境截然相反的,光之境的居民一个个穿着亮色的衣服沐浴在阳光里。他们愉快地畅谈,吃着甜美的食物,品着上好的红茶,用欢欣的轻松语气赞美生命。他们用看叫花子的嫌弃目光打量曾经的“花孔雀”,然而其中夹杂着的同情怜悯好奇欣赏——全是善意的——让阿尔维斯更不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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