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他很喜欢打篮球,是系篮球队的主力。每当下午没课的时候,总是能轻易的在校篮球馆里找到他。球场上的他很有点‘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领袖风范。那时的他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她们成群结队的过来为他加油,为的只是能够见他一面。哪怕明知他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而我总是陪着他当时的女朋友安静的坐在一旁的看台上,常常一坐就是一个下午。看着场上的他运筹帷幄打赢了比赛的样子,心里也总是会有着模模糊糊的欢喜。
赛场下的他则显得平易近人了许多。那时大学生出门的交通工具还多以自行车和公交车为主。时良家却早早的就给他买了车。虽然是很低调的牌子,但已足够引起同学们的艳羡。时良总是很愿意捎上顺路的同学一道出门,亦或是返校。每到考试的时候,他也总会很‘自觉’的把早早答好的卷子摆好角度。大学四年,我和苏佳明硬是靠着坐在时良身边的便利,拿全了七次期末考试的奖学金。那时的他很温暖,面对别人来寻求帮助,只要他能办到,几乎来者不拒。一度惹得他那一向乖顺听话的女朋友都忍不住的抱怨,说他是烂好人。然而我知道,时良并不是。他只是热心。聪明如他,当然能轻易分辨出那些人是真的需要他的帮助,哪些人则是对他别有所图。对于那些人,他当然知道在他们第二次向他寻求帮助的时候该如何礼貌而不失客套的婉拒。他说:毕竟大家都是同学,又都没有不好的心思,没有必要弄得别人不好下台。那时的时良,干净明澈,意气风发。
时良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改变的呢。似乎自从他来了北京就和以前不太一样了,再加上这些年的潜移默化——我也说不清。但唯一让我感觉到欣慰的是:无论时良对别人是怎样的,他对我始终保留着一颗真诚的赤子之心。在我的心中,无论时间过去了多久,他都依然是当年的那个顾盼神飞的翩翩少年。
时间很快的来到了周三。经不住时良再三的软磨硬泡,北京时间十八点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整整半个小时,盛装打扮后的我到达了时良提前订好的包间。十分钟后,时良出现。此时正是‘倒春寒’的阳春三月,时良却已早早的换上了单衣。西装外套被他脱下来随意的搭在胳膊上。他今天穿了一件利落的白色衬衣,配着一条米黄色休闲西裤,衬得他颀长的身材愈发挺拔,在满室灯光暖色的映衬下直如玉树临风。进门见到我,他显得很高兴:“够朋友,果然比我还早到。”
“您都这么千叮万嘱了,我想晚点到也不敢啊。”我笑嗔了他一眼。
“你今天好漂亮啊。”时良仔仔细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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