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膝盖上长了生长纹,一条一条的波浪线,比肤色浅,很丑。他一点都不嫌弃,晚上他枕在我腿上看书,揪我腿毛,数我的生长纹,挠我痒痒肉,不知道哪来的这么多恶趣味。
我还不能说,就得惯着。
扯远了,扯远了。
反正不怪他认不出我,小学的我和高中的我差了那么多,他能认出我才怪。
我和他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我不学无术、天天混日子,他认真又刻板、活得严肃极了。斯斯文文的大男孩,做什么都是胸有成竹的样子。
他长得清秀,是偶像剧和小说里男二号的长相。头发很软,手软,后来我知道了,他的身体和嘴唇也软。
早上起床洗漱的时候,没戴眼镜的他露出那一双美丽的眼睛,说话还有些刚刚睡醒的慵懒感觉。微微上扬的眼尾和懒洋洋的声音,完全不同于平时的他。
我在床上多赖一会儿,就为了多看两眼这样的他。
他有点瘦,睡衣穿得松松垮垮,总是露出锁骨来。我会等他刷完牙洗完脸了坐起来,抓紧机会多看两眼,等他换了衣服,再下床。
我觉出我对他不一般了,但是没想为什么。
他和大多数男生都不一样,说不上是好奇还是嫌弃,我老是盯着他看,悄悄地看。
高二,我的文科理科成绩差不多,说实话选哪个都无所谓。
他不喜欢物理,做了文科生。
我想了想,在表上选了文科。
分科前的最后一次考试,考前我仔仔细细复习,熬了大半个月,人都熬虚了,好不容易挤进了传说中的尖子班。
事情在一次篮球比赛之后就变了。比赛回来,我把球衣洗了,第二天去收衣服,发现我的球衣没了。
我以为有人拿错了,挨个问了一圈都没结果。我问到了他,他扯了一堆有的没的,说没看见,劝我再好好找一找。
我不太灵光的脑子闪过一道灵光。
他可能是心虚了。
体育课,我翘课了,跑回宿舍去找衣服。
我打开了他的柜子,没找着。想了一会,我爬上了我的上铺,他的床位,然后在他枕头底下看到了那件球衣。
震惊? 得意?讨厌?兴奋?
种种情绪混杂,好奇占了上风。
球衣上还有一点他的味道。如果离他近了,就能闻到,是草本沐浴露的味道。
嗯,精致男孩。
我闻了一下,把球衣叠好,按照原样放回去。
我越来越频繁地想到他,猜他的心思。他喜欢我,我确定无疑。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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