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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明与那个唐初正都是她大哥的同学,家里的人都比较喜欢唐初正,但是淑文都选了坚明,她喜欢坚明的孩子气,憨相,她觉得男人要有孩子气才好玩,而唐初正则太少年老成了。
淑文很快的与坚明结了婚,听说唐初正也很快到外国去了,是不是为淑文而失意而去的,谁也不知道,但是大家都那么猜。
四年来,淑文差不多已经把这个人给忘得一干二净。
她与坚明的环境,一直不太好,坚明的薪水,永远只在一千元左右,他们有了孩子,又必需独住一层楼,淑文也不惯与人夹居,开销是颇大的,两份薪水加在一起,也不过是仅仅够用。
淑文想了一阵子,于是便睡着了。
第二天,他俩都是被闹钟闹醒的,小明坐在小床里,在啃脚趾头。
淑文一睁开眼睛,便心疼,连忙抱起小明,开了冰箱,拿出调好的奶粉,冲热水,给他喝了一杯,然后便自己打扮停当。
坚明总要比她慢一步。淑文看着他那种懒懒的样子,隔夜火气又上升了。
再加坚明不识相,说了一句:“唉,腰酸背疼的,不知道为什么!”
淑文冷笑一声,“哼,大老爷身体自然是复杂一点的,我们奴才,就不会有这种烦恼。”
坚明一听,也很不高兴,于是进浴室去了。
淑文又整好了床铺,将换下的睡衣拿到浴缸里浸好。
做不完的家事!
淑文怔怔的想。为什么要结婚呢?好好的小姐不做,跑来做婢仆,又没得着任何人的一声道谢,做得辛苦,不过是为了这一家,值不值得?
淑文拿起皮包,“我先走了,你把小明送到托儿所去吧。”
坚明的家境不好,父亲早死,只有个六十岁的母亲,常唠唠叨叨的要钱,坚明的钱塞过去,自己家中不够用,又得叫淑文去想办法,真气炸了淑文。
如今把儿子送过去暂住,也是逼不得己,淑文心中越来越重压。她决定罢工一天,今天可不弄菜煮饭了,机器都要休息,何况是人?!
她马马虎虎的讲完六节课,马马虎虎地改了簿子,回到家里,什么也不理,踢掉鞋子,便躺在沙发里,一肚子是气,怨得不得了。
这个时候,可以睡,她又不睡了,只是走来走去的。
闲了一会儿,电话铃响了起来。
淑文不起劲的拿起话筒,“喂?”
“请问张小姐在不在?”那边问。
淑文一怔,才忆起她便是张小姐。
“是找张淑文小姐。”一个男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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