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王志圣的父亲所创,他只是接下“祖传家业”而已,但以他的年纪能够摆脱父荫,整顿起帮派事业,并使其蓬勃壮大也实属不易。
王父以“赌”起家。而王志圣也从十来岁起便纠集了一群同龄青少年“看场子”、跑跑腿,青春期的少年多半叛逆、逞强斗狠,行事作风更是骠悍;几年下来倒也在道上混出个“大圣”名号。
年龄稍长些,社会阅历逐渐增多;“大圣”渐渐摆脱毛躁小伙子的形象,学习江湖上折冲樽俎、待人接物的规矩,与一些父执辈的龙头老大平起平坐,成为一个颇受道上弟兄敬重、夸奖的新生代大哥。
真正让“大圣”声名鹊起的一场“战役”是三年前,某位排名“十大枪击要犯”的老大哥,派来亲信向“大圣”“借”了三百万的跑路费,王志圣倒也爽快,当场二话不说的捧出一大叠现金让对方带走,消息传了出去,许多人笑他傻气、胆小怕事,他却丝毫不以为意。
谁知道另一个拥有强大火力的枪击要犯也想“依样画葫芦”,一开口就要一千万。但“大圣”此次却断然拒绝,惹火了对方展开一场火拚。观岸观火的道上弟兄这才发现:年轻的“大圣”并不是好吃的果子,和亡命天涯几近疯狂的对方头儿打得惊天动地,杀得对方锻羽而归。
为这场大火拚不致波及无辜,“大圣”花费惊人的天文数字安抚并撤走堂口附近的街坊邻居,甚至婉拒一些角头老大的人力、物力支持。这一场战役令对方元气大伤,随即成为警方手到擒来的阶下囚。
大圣初次展露他庞大的人脉与雄厚的实力。
一些父执辈的老大哥们不禁好奇询问王志圣,为什么对两个同样是“借”跑路费的枪击要犯,前后态度不一时。大圣只轻描淡写说:前者是和父亲有交情的前辈,道上风评极佳,为了偷渡出国不得不出此下策,于情于理,他都该主动伸出援手:
至于后者,不过借机敲诈,仗恃自己手头军火强大、为非作歹、丝毫不顾江湖道义,所以才懒得理他!
豁然明了的龙头老大们呵呵大笑,直夸他是“英雄出少年!”
自此道上兄弟都知道:“大圣”是一个讲情分、重义理的好汉,“青松帮”的名号也打响了。
但基于“一物克一物”的道理,使得“大圣”一碰到红霓就成了“猴子”,任她呼来唤去,大哥威严尽失。
“我再问你们‘最后’一次!猴子呢?!”红霓玻鹚郏馀胖竿饭亟诎扰厩嵯欤托运坪跻阎良蕖?br />
“在楼上!”众人齐声回答,怕她会再度出手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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