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他干那个事时也很勉强。他把我当成宝贝一样养着。他人好,心眼也不坏,总是想方设法地哄我开心。那时候,我整天吊着一张哭丧似的寡妇脸,就像是老吴逼我为娼了似的,很少有笑脸。幸好我遇到了老吴那个好心肠的男人,否则,我非得被人家给打飞了不可。人家花钱是为了买开心,不是为了看我这张寡妇脸,我凭什么给人家吊脸色呀。这个道理我是在跟老吴过了半年以后才明白的。那时候,我对他也多少有了一些感情。我那样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哪懂得什么人情世故啊,更不可能懂得感恩。老吴对我的好,是在他死了以后我才突然意识到的,但一切都晚了。老吴长年在厦门做生意,几乎不怎么回东北,但我知道他在家里有老婆孩子。老吴在厦门租了一个房。每天,我的任务就是洗衣做饭收拾房间。他特意买来一台彩电,叫我没事的时候看电视。
第十章 天空嚼不碎一抹云烟(4)
王朔
开始,他总是把我锁在家里,后来,他见我死心塌地地跟着他,就不再对我防范了,而且还常常叫我出去走走。他给我钱让我逛商店,给自己买衣服或者其它好吃的东西。大多数女孩子都喜欢逛街,可我就跟正常人不太一样。我最讨厌去商场,尤其大商场,一进去我就头疼。再说,像我那个年龄,成年不成年,儿童不儿童的,我都拿不准给自己穿什么。好在虽然我是娃娃脸,但身体发育比较成熟。
在外面坐台时,我穿的当然是成年女子的服装,可我不喜欢那种打扮。我还是喜欢穿十几岁女孩子穿的衣服,这种衣服在老吴面前我又觉得不太合适。我觉得呆在家里看电视比较舒服。我看的节目多半是动画片,很少喜欢看那些大人看的东西,除非是浪漫的言情片。那个时候,对于爱情我充满了渴望,之所以这么强烈,或许是因为我这种人不可能拥有爱情的缘故。见我不去逛街,老吴就自己去。他给我买过好多好看的小姑娘穿的衣服和鞋子。老吴从来没带我一起出去玩过,他说,人家猜不出我们的关系。我们在一起,既不像父女,也不像爷孙,他觉得自己挺丢人的。他唯一一次带我出去玩,就是去鼓浪屿。那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住了一年。他并没像当初协议上写的(我们有协议)一年给我十万元钱,而是总共给了我十五万。他说,他不能再跟我在一起,他良心上承受不了。其实,我们俩经过一年的朝夕相处,不仅他对我有了很深的感情,我对他也是十分依恋。我想,我已经沦为娼妓了,与其跟别的男人,还不如跟老吴在一起,他心疼我,给我的钱又多。我可能再也找不到像他对我这么好的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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