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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陈年旧书报,里面一页页全是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名字为人传颂一时,每个都有过她光辉的日子,在她灿烂的时候,简直要什么有什么,她所不要的也堆山积海地摆在她面前……
直到,直到书册合拢,她的辉煌史告一段落,又轮到第二位。
光辉过总比没光辉过要好?不见得。听她们说来,索性过平淡平凡的一辈子,反而是幸福。不过这番话,泰半是她们在走下坡的时候才说的。
车子驶返市区,顺利到家。
用锁匙一开门,便听见电话铃响个不停,我取过听筒,是小杨的声音。
他兴奋的说:“我发现了新星。”
“谁?”
“一个模特儿。”
“呵,又一个?”
“是的,拍过化妆品广告,不知你有没有留意,大眼睛,高鼻子,哎哟,美得会叫,而且身量高。”
“比安琪还好?”
“安琪?呵,她,不,这是完全不同的,一颗新星,明天我带她上来公司,你一看便晓得了。”
“她们都长得一样,”我抱怨。
“不,不一样。”
“好好好,明天我滴过眼药水仔细来看。”
“对了。”他挂了电话。
冒出头来,上升发亮、落山、沉没,这是所有的安琪儿的必经之途。
没有什么两样。
我打个呵欠,上床睡觉。
祝福每一个安琪儿,我爱她们。
恋人
我并没有结婚,我只与他同居了五年。
恐怖是不是?结婚五年已经够可怕,同居五年简直不可思议。
为着种种原因,我们没有去注册,像交税问题,房屋津贴问题,最主要的是:我们双方父母都已去世,毋须向老人家交待,于是疲下来,一年拖一年,三年过后,更觉一切无所谓。
我是个内向的人,他也是,没有人知道我们住在一起,亲友同事皆不知情,我们有两具电话,租两间公寓,打通了一道墙开多一道门,仿佛分开生活,实则息息相关。
开头也觉得奇趣;十足新派,洋洋自得,好像走在时代尖端,沾沾自喜。
日子久了,也不过是那么一回事,日久生厌,这四个字真是至理名言,再也错不了,几次三番,我也想把当中那道门封掉,开始新生活。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开始做梦,用土敏土及红砖~块块砌墙,过程像爱伦坡的黑色小说,惊醒一身冷汗。
证明是很厌倦这种关系了,但白天一到,又忙该忙的事去,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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