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婚夫妻,也不禁摇头莞尔。
这不是欲,这是情,须知找一个我爱的,又爱我的人,实在不易,万一错过,寂寞的滋味可不是开玩笑的。
这下子真可以无牵无挂的结婚,清月眼睛明亮闪烁,前所未有,也来自这份心安理得。
结婚照片的效果好得惊人,清月不是典型美女,正如小玉也不是,但在我眼中,两人都是不可多得的女子,各有各的气质。
何其幸运,生平所爱两个女孩,都不叫我羞愧,都难能可贵。
“到什么地方渡蜜月?”清月问我。
“纽约。”我说。
一直要到纽约住上个月,踏遍博物馆、看遍戏剧……真好,现在不会因为小玉在而想去,也不会因为小玉在内不想去。我太息,终于自由。
要做到宽心谈何容易。
爱一个人,恨一个人,从来不得太平,我一直没有恨谁。
不是小玉,我从没憎恨过她,我是个没有血性的人,下不定决心恨什么一辈子。怕,有,讨厌,也有,只是不恨。
谁有那种精力。
我同清月说:“你要答应我,以后有什么话好好的说出来,不准有任何心事埋在地底,暗作测度,造成误会,导致不愉快的事。”
她说当然,猛点头的样子似小朋友。
连小陈都看得出,清月较小玉更适合我,爱,我轰轰烈烈的爱过。
幸福的婚姻,我也有,我可以很骄傲的说句生活比一般人要丰富。
小玉,她在以后的日子,或许会想起来,若干年前有个男孩,曾经深爱她,这样的爱,来得不易哩,施与受,都要靠机缘,是一种劫数,不是人人可以遇到。
闪电在紫黑色的夜空出击,划过天空,打中什么,都是机缘。
少男日记
二十二岁了,还没有女朋友。
未曾提着花上女孩家,拜见伯父母,约会他们的千金。
未曾拿着戏票,站在戏院大堂,等伊人大驾。
未曾。
未曾与任何女性手握手,坐下来吃一顿烛光晚餐。
未曾雨中散步,未曾在风中拥抱。
许多二十二岁的男人,都已经数度失恋,有的决定结婚,有些决定终身不娶,有的赞同朋友关系,独我无资格发言。
真是的,二十二岁了。
多令人惆怅。
多希望能似大情人,板着面孔,冷冷的在太阳眼镜底下看女性一眼,就能叫她们昏死在地,或是至少十秒钟内不能呼吸。
但愿我有那个本事。
时装书内有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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