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子里清俊少年带笑的眉眼提醒他应该收敛一些,可……
哪里收敛的了。
方思谨喜欢张行远,从最懵懂的六七岁孩童开始,到现在长成了快要十八岁的青涩少年也没有结束。
虽然认真梳理,这十多年的感情,起源于幼稚的孩童式依赖。
在方思谨六岁时,因为父亲工作调动搬家到了s市,一个对于方思谨来说完完全全陌生的地方。
小时候的方思谨不理解s市作为大城市让无数人向往的繁华,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离开自己最熟悉的小城。
心存抗拒,不愿接受新环境,于是顺理成章地,受到了来自新同学的各种“问候”。
来到一个陌生的环境,被人孤立,又受到欺凌,这大概是一个孩子最糟糕的时刻了。
可幸运的是,在方思谨最狼狈的时候,遇上了张行远。
英雄救美是公认的非常俗的桥段,可是不得不承认,俗有俗的道理。
小小年纪就处在美的位置的方思谨,在被人围起来,瑟瑟发抖时,忽然一个人出现,即使没有脚踩七彩祥云,却镇叱四方妖魔,吓走了所有坏人……
那一刻,在方思谨眼里,那个逆着光的,被自己的眼泪模糊了的身影,比光本身还要耀眼。
而且回忆与张行远小时候认识的那么多年,除却英雄救美,还有太多的理由让方思谨喜欢他。
张行远的老家也在临城,但离开的时候太小,并不了解这个小城,但他愿意听别人讲这个小城。
这个别人就是方思谨。
方思谨不适应s市的教育节奏,张行远早早地就充当了补课老师的位置,一点一点的把他带了起来。
保护者,引导者,倾听者……
对那时候的方思谨来说,张行远充当了太多重要角色,这些角色交织成一张网,将方思谨网在了张行远身边。
后来,哪怕张行远大了方思谨两岁,方思谨还是跟着他,成了一个固定的小跟班。
小跟班跟着的人,很优秀。
从小到大,从用小红花证明自己,到用成绩证明自己,张行远一直做的很好,身高体重学历都在变,不变的是别人家的孩子的称号。
然而喜欢的人太过优秀,会让小跟班很矛盾。
为了和张行远考上一所学校,方思谨必须全力以赴,才能拼得那短短的一年的同校时间,而现在,他也要拼尽全力,去考上张行远考上的f大。
一路走来,他一直在仰望张行远的背影。
更让他恐惧的是,他随时有可能被甩开,连背影都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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