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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赵以沐能从杜妈妈那边挖掘他所不知道的nick,像是练琴一直拉不好会怒敲自己脑袋; 小时候最好的朋友是家里养的乌龟,每天下课回家都跟它聊天; 还有看似潇洒不羁的nick其实颇自恋,在家里洗澡花十分钟,其中七分钟都在照镜子。
做为话题主角的nick通常插不上话,削削水果奉奉茶,要不就是坐在床边给妈妈捏捏手脚做按摩,听着往事,想着如果就这样跟一个人走向未来,也挺美的。
每次到医院看完杜妈妈后nick都会送他出来,如果那晚天高云淡无风无雨,他们便绕到医院后方的河滨步道蹓达,把一天最后一点短暂却珍贵的时间,留给彼此。
这个城市是幸运的,有环绕的山坡还有一条蜿蜒的河流,恒定且静默的守护,提供一个喘息的空间给生活在纸醉金迷纷扰红尘的凡夫俗子,走在河岸,浮躁不安的情绪跟烦脑随着流水潺潺滚动后,终能慢慢沈淀。
「这里离我念书的学校很近,以前跟综培一起准备律师考试时,每天我们来这边跑步练体力,我挺喜欢这里的。」赵以沐略低着头让口鼻罩在围巾里,讲话的声音闷闷沉沉,恰巧成为勾出回忆的引子,「你知道吗?自从去过印度之后,每次散步在河畔,我总会想起恒河。」
「呵呵,我也常常想起那美丽的日出和河岸,」nick双手都插在兜里,走一步蹦两下地驱寒气,他想到什么低声笑了笑,「我忘不了沐浴在恒河中,那种寒冷到刺骨的同时又好像被救赎的感觉,就像人家说的,痛苦并快乐着。」
赵以沐脑中立刻跳出了nick沐浴在晨光晓曦恒河中的画面,孤傲又执拗,光洁又坚定。赵以以前喜欢一个人可以讲出很明确的理由,也许是对方温柔懂事不惹麻烦,也许是对方乖巧体贴配合度高,但他很难确切形容喜欢niick常常超乎他的想象,是个比任何人都更认真做自己的人,但他就是喜欢,没有理由的,单纯喜欢这个人。
冬季夜晚在河滨散步的人不多,赵以沐左右瞟了眼,凑近nick把他的手从兜里拽出来牢牢牵着,遥想去年在异国初识结伴同行,相互吸引点燃一场疯狂的绮梦,后来挥袖两别,最后又在国内相遇,千山万水终于走到一起,实属不易。
赵以沐低声问nick:「你记得我们在瓦拉纳西第一次牵手吗?」
「记得啊,」nick斜眼瞥他,窃笑的又贼又得意,「有人想牵手又不敢说,借口说想知道印度男生之间牵手是什么感觉,最后还是我主动提出邀请的。」
「嗯,以后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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