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还是很好养的,为避免出师不利,也决定养它了。
再怎么也和大名鼎鼎的“人参”沾了边,听起来都威武霸气些,更比养那些情情爱爱的还根本养不活的草要好得多吧。
只是刘程橙没有想到,自己最后尽然真的爱上了养花养草这种有点娘娘腔的爱好。就因为某个只喜欢吃甜果子但是又拉不下面子去买的“枕边人”,他只好自己种了一片,直接从花草上升到数目。
这种下去的小东西确实生命力顽强,而且还长得快,两个星期不到就出苗了。
在它出苗的时候刘程橙自己都没发现,还是在某天晚上放学回家后被李妈妈告知他养的人参长出来了。至于这个土人参的“土”是被两人一致忽略的,养人参听起来好听多了。
总有一种土豪的错觉_(:з」∠)_。
新鲜的生命力总是让人愉快,刘程橙也终于在大爹走后第一次打得起精神去做一件可以称之为爱好的事情了。
没事的时候给它浇浇水,休息的时候翻翻养花草的书(刘程颖买的),计划计划下一个花盆要入住哪种植物。没有想到在学习累了后做这些既然如此放松脑子,刘程橙自己体会到了好处,更是喜欢上了养花这项“强制性”工作。
这里还因此产生了后续。
李妈妈是个闲不住的人,在晚上如她追的电视剧果开始播广告或是不好看什么的,在这个时候就会趁机给刘程橙讲一些她以前和外公外婆种地的事情。
反正儿子现在没有学习,也不算耽搁他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