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来的尺八撞在地面上,发出一声短促的音节。这是前朝的遗物,虽说做工不错,但还不算古董,上头绘制了些繁复的花纹,一半看来是孩子似的涂鸦,笔触十分稚嫩,另一半则细致得多,苏忏将其握在手中,能分辨出一些眼熟的符文。
他们刚从二楼下来,店家不紧不慢的在柜台后拨拉着算盘——虽惹不起谢长临,但苏忏和洛明却意外的好说话,更何况洛公子向来出手大方,这酒钱、饭钱,与呆会儿要是打起来损坏的桌椅钱,可算是有着落了。
“尺八?”苏忏的指腹摩挲过竹制的孔缘,似乎对这鬼市中贩卖的东西越来越无法理解了。这东西上虽说附着了凤雅的灵魂,但前朝覆灭时,诸多亡魂无处可去,怕是祖宗牌位里真住了自家的祖宗——确实谈不上稀罕。
“你喜欢?”谢长临对麻烦事向来秉承着快刀斩乱麻的作风,倘若不是苏忏要下楼来看一眼,他根本懒得再管。
但谢长临的原则和习惯显然在苏忏的面前不堪一击,别说坚持,怕是连底限都不见得有,默默在心里记下“他喜欢丝竹”,并认真考虑着将自己寝宫里那排百十来座的编钟一股脑的搬去苏忏的住处。
人世间有风,兴许夜深人静时,会有沉闷而零碎的声响伴随入梦。
“我其实……”苏忏话还没说完,谢长临便豪气的把手一挥,“买下了!”
“……”穷酸道士的人生应当具有趋钱性,这没头没脑且自说自话的一界之主瞬间可爱了起来。
谢长临一句话,洛明便从衣袋里掏出个巴掌大的小荷包,看起来只够装一两银子,结果这一掏足足掏了有半柱香的时间,堆放起来的财宝别说个小小的“尺八”,就算买下整个摊子也绰绰有余。
酒店老板瞬间悔青了肠子,不知道现在搬空酒窖,这位有钱的大爷还肯要不?
“先生还喜欢些什么?”谢长临又问,“难得来鬼市一趟,若空手回去岂不遗憾。”
“主人喜欢杏脯,桂花糕,皇帝叔叔还有这种各样稀少的法器。”瑶光卖得既快又准毫不犹豫。小娃娃眨着眼睛冲苏忏和玉衡笑,“瑶光最喜欢大哥和主人!”
“……”竟然一时骂不出口。
苏忏苦笑着伸出手,在瑶光的鼻尖上刮了一下,那孩子还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抓住苏忏的指头蹭了蹭。
在谢长临的心里一直有个人,他很少提起,便连洛明也只是一知半解。
洪荒开蒙时,那人穿一身蓝白相间的宽大鹤氅,涉江而上,手中拎着一盏萤火幽幽的引路灯,清风为伴,山水在侧,那双桃花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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