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场,逢场作戏。
只可惜碍于隐疾,他的身边不似其他高官那样美人环绕,在听到姜夏离开的消息后,陆时迁那双始终慵懒的眸凝滞了半秒。
男人修长的手指轻叩,终于在一轮又一轮的敬酒后,坐不住了。
提起西装外套,这是陆时迁踏入官场以来,第一次提前离开聚会,且没有正当理由。
·
时值夏末,深夜的燕京已经开始冷起来了。
走在空无人烟的大街上,姜夏试着聚起一丝内力取暖,效果还不错。她身上穿着侠女原来的黑色劲装,手持长剑,在现代人眼里,更像是剧组里跑龙套的。
姜夏也正有此意,怎么接近流量小生陆寻呢?这不就是方法吗?
燕京有一个影视城,挨着火车站,全国各地讨生活的人或多或少都去过,有的一飞冲天,但更多的是在泥层里挣扎。
姜夏也不知道自己会挣扎多久,她紧握着铁剑,经过火车站,一步一步走近影视城,却在这时,听到后面有人喊她:“媳…妇、儿。”
媳…妇、儿?这么结巴?
她挑了挑眉,似笑非笑转过身,一双眼睛在夜色下灼灼其华。
这一回眸,戚生愣了愣。
这不是他的媳妇儿绮罗,虽然刚刚在车站口擦肩而过,她们是那样的相似,以至于他跨过栏杆就追了上来。
可这个女孩子,眼里眉里,气质都完全是完全是另外一个人。
虽然护短,但戚生也不得不承认她比媳妇儿好看。
姜夏歪了歪头,就在刚刚,垃圾系统已经告诉她,这是另一个男二,女主叶绮罗作为童养媳那家人的孩子,戚生,七月生。
也是始终纯善的数学天才。
因为叶绮罗被小舅舅叶时迁带回燕京,戚生抵不住思念,不顾叶绮罗的要求,违背她的意愿还是寻到了燕京来。
隔着一米之遥,姜夏看向眼前的男孩子,二十岁,个子却已经十分高挑,188左右,漆黑的发,漆黑的眼珠,殷红的唇,小麦色的肌肤,从头到脚透着少年气,又或者说是年轻人的朝气。
尤其是他那双眸,内眼角微深,眼珠稍一凝视,就像一头雪狼盯着猎物般。
因为不善言语,加之还有些自闭,虽然这些年在叶绮罗的调·教下已经好多了,所以戚生说话仍是不够流畅的,以至于他半天那一句媳妇儿,都叫的不利索。
姜夏却笑了笑,她正想找这小狼狗呢,结果自己送上门来了。
走上前,她问眼前的男孩子,“愿不愿意和我走,给你一个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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