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出门的日子也不远了。宗闻是商人,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
反正早晚都有这一遭,何煜珩也是有心气的,与其被人灰溜溜地赶出去,不如自己先做个了结,也不至于走得太难看。
宗闻是下半夜回到家的,发泄完后心满意足地抱着何煜珩一觉睡到大天亮。他人不在公司,但是今天有几份报表要他签字才能继续下面的项目,李振师带着文件来家里找他。老板没起来,老板女儿却起得很早,听说李振师来了,蹦跶着就下来了。
宗舒很热情,又是倒茶又是给点心,李振师不敢太靠近又不能得罪,显得很是拘谨。
“我上次送你的领夹和袖口呢?你带了吗?”宗舒好奇地去拉李振师的袖口,李振师没能躲开。
“太贵重了,在家里放着。”
宗舒不高兴地噘嘴,“嫌弃就直说嘛,每次都说什么贵重,真没意思。”
李振师的袖口和领夹向来是配套的,他连这种微小的细节都分外一丝不苟,像个强迫症。宗舒对自己送的礼物已经不抱希望了,却不想在李振师欠身去拿茶杯的时候,瞥到一眼西装下的领夹,烫了金字的“lee”,是宗舒特地为他定制的。
“领夹!”宗舒惊喜地指着李振师的胸口,“你带了领夹!”
李振师忙把手收回来扣好西装外套的扣子,差点打翻了茶杯,沉默一会儿又似乎觉得该解释一下,“我的领夹没找到,这个…这个颜色差不多,我就暂时用一下。”
宗舒才不吃这一套,笑着凑上去,“真好看!”
李振师赶紧站起来,低着头对宗舒鞠了一躬就要走。宗舒哪能这时候放过他,追上去拉住李振师的手臂,“你就承认你喜欢我送的东西能怎样啊!又不是要割你的肉!”
李振师要抽手,宗舒却抱着不放,李振师无奈又窘迫,脸都红了,“快放开,这样不好。”
“那你说清楚,我追你这么久了,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这…”李振师不是不知道宗舒的心思,也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也正是因为思虑过,才更不能说出口。
他看着宗舒长大,在她还扎着羊角辫的时候就追着“李叔叔”要背要抱。李振师没有亲人,把她当小妹看。都说女大十八变,只是李振师没想到这个小女孩变化太大,仿佛就那么几年,一下变成了漂亮的女人,像含苞待放的玫瑰一样娇艳又清丽。已经过了扎羊角辫的年纪,却依然像当年一样爱缠在李振师身边。李振师虽然为难,却从未真的讨厌过宗舒的蛮横纠缠。
可也正是因为他心中有答案,才无论如何都不会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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