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特别穷,但他不在意,在出租屋附近有一片草地,里面生活着很多兔子。他就发明了一种捕捉兔子的方法,弄了好几只灰不拉几的野兔回到家的阳台上,跟一些朋友一起将它们烤来吃。即使这样,生活费也还是捉襟见肘。
后来他总算熬出了头。月莱成为了一名优秀的脑外科医生,他也在医院里混出了一点名堂,科长把掌管胃镜室的权力交给了他。虽然这算不上能捞到多少油水的活儿,但总比什么都没有好多了。他相信自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直到那件事发生之前,他都是这样以为的。
——“那件事”,由于事件的恶劣性过于严重,甚至未能得到当地报纸的详细报道。
手术成功后,不满于自己的亲人留下后遗症的患者家属抄起一把水果刀闯进医院,对着他就是一顿猛砍。混乱之中,他再三强调患者的后遗症完全出自年轻时吸毒的陋习、与医生无关,但杀人犯可不管这些。一心认为医生就是社会败类的杀人犯只是疯了一般地拿刀攻击他。他被咬下了耳朵,血流满地,身上也全是大大小小的伤口,不知伤到了多少个器官。医院的警卫赶来时,甚至都不敢立刻接近那个怒火中烧的男人。最后一刀,歇斯底里地大叫着的男人直接把刀锋刺进了他的脑门。
他濒临死亡的际遇,竟然这么像是在开玩笑。
为了救人,而遭到怨恨。
这就是这个时代从事救死扶伤行业的悲哀。
但他并没有顺利地死去,没有如那个男人所期望的,“得到庸医活该得到的报应”。
是月莱救了他。
情急之下,她把他的大脑移植到了别的什么东西里。
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活着,十分震惊。但实际上,他已经称不上还活着了。他摸到了脸上的绒毛。他的妻子滥用职权、强迫护士们一起为他做了法律上不被允许的手术,破损的头部组织借用了动物细胞来填补,而残缺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