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亲生哥哥读了几年,识的几个基本的字就没继续读下去了——一般村里人供家里的男孩读书都是这样,会写几个字就够了,很少有人想过去考秀才中举这些事,毕竟送一个孩子读书太费钱了,一年好几两银子的束脩,时不时添一些文房用具,家里没些底蕴,还真送不起一个孩子持续读书。
他的四堂哥倒还在书院里读书,村里面还有人说他可能是继林立轩外他们村第二个考上秀才的人。
季言小时候,哥哥们读书写字时,他曾凑上去羡慕的观摩过,可哥哥们都把他排斥在外,嘲笑他一个双儿怎么有资格认字,只有一次,可能遇见他哥哥心情好,特意交过他写两个字“白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季言牢牢的记下来了,他长到现在,也就只认得这两个字。
林立轩将笔搁在笔架上,看了一下季言亮晶晶的眼睛,问道:“识字吗?”
季言摇头:“不认识。”
林立轩笑道:“想学吗?”
季言的双眼更亮了,狠狠点了下头:“想!”
林立轩摸摸他的头,轻轻笑道:“那我教你。”
文盲什么的,能挽救一个是一个,何况对方一看还是个求知好学的好少年。
季言迫不及待的要学写字了,林立轩见他这么激动,倒没有立刻行动,先叫他把手里的鸡蛋吃了。在外面放了许久,鸡蛋差不多冷了,煮的很熟蛋壳极易剥开,林立轩把圆圆的鸡蛋递到季言嘴边,季言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张开嘴吃了。
林立轩满意了。
“先教你写你的名字吧。”
他拿起笔在一张纸上写下“季言”两个字,季言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盯着纸上的两个字,这就是他的名字,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名字,林立轩教他怎么拿毛笔,握着他的手,牵动着他的手在那两个字的旁边重复的写下他的名字。
“会写了吗?自己试试。”林立轩放开他,鼓励他自己写。
季言有些羞涩,拿起笔学着林立轩的模样在上面书写……写得真丑啊,歪歪扭扭的,就像毛毛虫在地上乱爬,他写出来的字对比林立轩写的真是惨不忍睹,季言低下头来懊恼不已,写得这么丑,简直浪费纸张,纸……是很贵的。
林立轩看明白了他的心思,鼓励他:“多写写,就会把字练好的。”
林立轩给他另一只毛笔,这两只笔都是林立轩从原主的旧物里找出来的,用开水泡过,还能勉强用用,把笔沾了墨,季言却不接,“我用树枝在地上练习就好了。”
他写的那么丑,还是不要浪费纸的好。
“你想不想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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