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时辰仍然精力充沛的少年侠士,不免矫情地暗叹一句:后生可畏,后生可畏。
见我回头,他显得更加激情澎湃,气势磅礴,“快放我下来!你个卖假药的。”
“今天天气不错。”
“你听到没有,本少侠要回去和那帮孙子再大战三百回合。”
“街上人也很多。”
“放我下去,放我下去……”
“再胡来,你这条胳膊怕是就要废了。
“关你屁事!”
“我是大夫,自然要行医救人。”
“你救谁呀你,本少侠的一世英名都被你给毁了。”
“你小子,小半辈子都没活过去,何来一世英名?”
我笑吟吟地看着气急败坏的原君游,再抬头看一眼天宇,变幻的云,像忘川河的水一样慢慢流着。
无论是眼前这黄毛小子,还是身旁无数匆匆的过客,都绝不会想到我这立在阳光下的大夫曾是一只在忘川河里游离了千年的恶鬼 ,满心怨念,不怀好意,脸皮还厚。
我也不明白自己为何想要行医,大约是因为大夫离生离死都近些。
我生在金陵的一个书香门第。那一个给了我此世血肉的父亲圣贤书读得发昏,满脑子修齐治平,却一辈子是个白丁,只一心盼着所有儿孙都能够读书做官,匡扶社稷顺便光宗耀祖。
可惜大哥只爱骑马射箭,二哥一头钻进钱眼里,文武不就,三哥更是只爱眠花宿柳,搞些男女□□,写写艳诗,五弟聪慧却英年早逝,而我最不成器,竟想要学医,这个念头莫名其妙却顽固异常。
医者,贱工也。若不是母亲宠溺和我治好了祖母多年的顽疾,父亲恐怕早已将我这不肖子从族谱除名。
金陵在这乱世中,比起许多地方都繁华安定太多。那里的女子姿容秀美,婉约多情;少年鲜衣怒马,风流俊逸;精致的楼阁永远笼在杨柳和烟雨里。多少人到了金陵一辈子也不愿回故乡,但六年前,我仍然头也不回地离开金陵。
这六年里,我第一年陷进一个麻风村子,周围十几个村落和三个小镇的麻风病人统统被收罗在那里。麻风村的位置很偏,与健康的村民遗弃他们老人的岩洞只隔了五里地。
麻风病人们形成结节的皮肉,脱落的眉与发,萎缩麻木的肌肉,握住锄头在黄土里刨食的畸形双手,还有他们的狮面,给了我一种异乎寻常的刺激。
他们想活,他们活着,尽管他们的活只是个活尸与死人在阳光下横行的幽冥之境在缓慢移动。我那时刚刚学了几年医,自以为天下无不治之症。一年之后,村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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