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弃轩别再派人到这鬼地方来。
其实也不该再叫他弃轩,他是淮阳王,真名应当是刘钦。刘钦,这也是个很好的名字,如果能再看他一眼多好。
我又想起那个遥远的春天,他在宴会上舞剑。如果那时他的恶鬼面具掉下来该有多好,清宛应当也会爱上他,我就不必在这里思念他们中任何一人。
清宛,她会不会还在傻乎乎地等我?细细算来,我在这边,活了七年,死了六年,与她分别竟已有十三年,真是让人吓一跳。
怅然间,我听见了招魂的铃声,是谁已经将我的骨头带回故国。
这群白衣人还在荒原上瞎转悠,我那把老骨头,他们找了六年都没找到,又有谁能找得到。
那一定是个陌生人,还是个汉人,偶然间发现我的骨头,被吓了一大跳,然后根据上面盔甲的样式,判断我是大汉的士卒,很好心地将我带回故国。
我不知那人是谁,可永远感激他。可惜我不是个少女,否则就算做了鬼,也得以身相许。
回长安时,杨柳依依,倚在我家墙角阴影里,听见一个挂在檐角招魂的铃铛叮叮当当,叮叮当当,还有一个青年的读书声,他很认真地读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也不知他谁家的男儿,借住在我家。
有个穿开档裤的小奶娃被只斗鸡追得满院乱跑,嘴里叽里呱啦乱叫。
我虽然死了,还是哈哈大笑起来。虎君实在忒没出息。
等那娃娃跑到我面前,我方才看清,他不是虎君,他没有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不是我那庄严貌美的大侄子。
读书的青年也抬起头来,朝窗外望,摇摇头,不以为然地笑了。我这时方才看清了,琥珀色的眸子原来镶嵌在他眼眶里。
大侄子,你也不等等我,说大就大。
伤心之下,我赶到少陵原去。许府庭院中的梅花树已经全被砍光,只留下十几根木桩子。清宛不知哪里去了。
我只好去给那个已是白发苍苍的厨房大娘托梦。在梦里,她先是絮絮叨叨向我抱怨,第三任主母刻薄无情狡诈,还是前一位许夫人好,又能干,又公正。合着清宛他爹又娶了一个,正所谓生命不息,续弦不止。又说道三位公子都不成器,净会斗鸡走马,惹是生非,仗着妹子是淮阳王后就胡作非为……
清宛,淮阳王后。我忽然感到自己多年的遗憾都没有了。她终究嫁给了他,我只是个局外人。
要是王子和他的心上人从此没有过上幸福的生活,那也与我无关了。
抱着这个想法,我千里迢迢,去往淮阳王的宫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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