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是,在接过本子的那一瞬间,他便把本子撕成了两半,丢出窗外。
洛平红了眼眶,忍着不哭,她告诉自己,不值得,他不值得让她哭。洛平丢掉了这份喜欢,甚至加入了把他拉下神坛的大军中。
投票选出了新的班长,一般个子,长相清瘦,也是极爱笑的,笑容总是携带着狡黠的灵气。他的成绩一般,但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欢快的味道。他极爱拿自己打趣,也开得起玩笑,常常拿捏着嗓子搞反串,和小伙伴一唱一和的,逗得围观的人哈哈大笑。做了班长后,倒是沉稳多了,除了一如既往的好脾气和逗逼气质。
就那样喜欢上了他,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洛平心中,他的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以至于洛平没勇气接近他。
洛平曾把对他的喜欢告诉给了后来的闺密习欢,她的表情是满满的难以置信,啊,你喜欢他?
对啊,看不出来?
以前老见你看到他就闪,还以为你讨厌他呢,姑娘,你藏得太深了,佩服佩服。
他很好,不是吗?
是挺搞笑的,哎,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去向他告白呀,他才和某某某分手了。
他有女朋友?
呀,你不知道?
我应该知道吗?
你不是喜欢他吗?
距离产生美,难道不是吗?
洛平的喜欢,是把那个人藏在心中,奉为神袛,就如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对荷花的描述一样,“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就是洛平心中高高在上的荷花。
机缘巧合之下,洛平成了他的组长,这意味着背书,交作业,他都得来洛平这里,而另一方面,组长又得去班长那里背书,洛平对此既高兴又紧张。
这样一当就当了三年。很多年后的某一天,洛平翻出了小学时的课本,突然看到了当年他清秀的笔记,一个大大的“背”字,用蓝笔写,用黑笔写的,也用红笔写。那份悸动突然复苏了,指腹轻轻勾勒出字的一笔一划,她拿出小刀,把每一个背字都裁了下来,工工整整地贴在她的笔记本上,一共贴了两页,密密麻麻的,是他给予她唯一的留恋。她依然喜欢他,她的喜欢,从来无关爱情。
当然,在喜欢他的三年中,另一个男生也差点走进了她的心里,就差那么一点点。
他就是“猴子”。
洛平曾说,“如果你再凶一点,我就会喜欢你了。”这句话说在将要毕业的时候。猴子的确不够凶,总被耗子压榨,皮肤是病态的惨白,后来洛平才知道,他身体的确不是很好,最后更是因为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