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是个青衣少年,十七八岁的模样,眉目俊秀,鼻梁挺拔,唇齿含丹,眉心一簇小小的黑火印记,漆黑的长发水缎一般。
“哟,好一块小鲜肉啊!”
姜茉茉从未见过这样好看的男孩,却忘了自己当下也是十六七岁的模样。
“小鲜肉,这四脚蛇是你老大?你也是魔域里爬出来的?”
少年极为恭敬地向姜茉茉行了个礼,道:“回姑娘,小人蒙主上恩宠,赐名稀星,并非咸肉。而且小人是从森罗秘境中堂堂正正走……”
少年话说了一半,收到了倦夜一个凌厉的眼神,立即改口道:“额,不,小人的确是爬出来的”。
姜茉茉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既然是倦夜的小弟,那也是我的小弟,今晚我们吃红烧肉,一起来吧!”
说罢转身先进了小院。
稀星应了声,抬腿就要进院,脚抬在半空中,慌忙看了一眼倦夜的脸色,立即明白过来,用扁担挑了门口的两只筐,这才跟着进了院子。
倦夜随机跟着姜茉茉去了厨房,稀星也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场。姜茉茉将早上剩下的野菜丢给稀星洗摘,自己捡了一条最好的五花肉清洗干净,切成块,准备了葱姜等一应调味用品,便起了油锅。
待到锅里的油烧热,就撒进一小把粗糖,加入一点热水,开始炒糖色。
稀星看着惊奇,不知这是在干什么,一边问这问那,一边左右帮忙,十分勤快。
姜茉茉喜欢他又呆萌又勤快,又秀色可餐,心情大好,也是有问必答。
“姑娘为何将糖用油来炒?”
“这叫做炒糖色,是个技术活,专门用来给红烧肉上色,炒的轻了颜色不够好看,炒的久了,就会变苦。”
“姑娘,为何要淋蜂蜜?”
“为了让肉肉亮晶晶啊。”
姜茉茉的声音说不出的慈祥。
倦夜却出奇的安静,默默地蹲在姜茉茉肩膀上,看着锅里的红烧肉冒泡。
晚餐十分简单,满满一大碗红烧肉,一盘蒜蓉野菜,一大锅白米饭。
炖好的红烧肉,红亮红亮的,如玛瑙一般,肉的块头不大,正好一口一块,肥瘦相间,每一块肉上的肉皮都充满胶质的弹性,肥的部分入口即化,瘦的部分鲜嫩多汁,咸香中透着一丝丝甜味,毫无油腻之感。
这简直是倦夜和稀星数十万年来吃过的最好吃的肉,倦夜几乎独自一只蜥蜴霸占了整只肉碗,稀星每次试图去夹肉,都被倦夜凌厉的眼神杀得死去活来,好不容易硬着头皮、冒着生命危险,趁倦夜不注意吃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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