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说:“你干脆别吃晚饭了。”
过了两天,他又让我别吃午饭。
沈思在旁边一边喝汤,一边让我吃慢一点,别呛着,没人跟我抢。
“你不饿吗?”我问。
“饿的话,我自己会吃。”他饶有兴味的看着我,好像真的在看一头猪。
我嘴里塞的满满的,放下筷子看着他:“你不能这么跟我说话。”
“哦。”他眉毛一轩,点点头,手伸过来,替我把嘴边沾的饭粒擦掉:“只是让你慢一点。”
他冰凉的手碰到我的脸,很快就挪开了。
他放下筷子:“我去搬货,你慢慢吃。”
“哦”我不去看他,我才不要去看他落魄的样子,但是还是挡不住好奇。他出去之后,我偷偷打开包厢门往外看,他在柜台付钱,钱不够,他又跑回小货车里把那一叠钱拿出来,又抽了两张放在柜台上。我把目光收回来,看见那个女服务员用一种嗔怪、疑惑和厌恶的眼神看着我,我赶快缩回包厢。
再没忍住笑声。
我总算知道了当沈谊是什么感觉。
我总算知道被他宠着是什么感觉。
我希望永远留着这种感觉。
我把沈思带回家的时候都快到晚上了。
还没到地方的时候,我就隔着两条街指给沈思看:“看到没……那边最高的那个楼,顶层复式,加起来四百多平。”
如果要养金丝雀,那一定要给他准备最好的笼子。
那套房子花掉了我的大半积蓄,装修又花掉我上一部片的片酬,现在我几张卡加在一起存款不足十万。
他笑着把我的手拨拉开,让我别挡着他开车。
我不服气,又指了一回:“看到没有啊。”
沈思点头,好脾气的哄我:“看到了。”
我不满足他那种轻描淡写的态度:“我按照你喜欢的风格装修的。”
沈思挑着眉毛,笑着问:“我喜欢什么风格?”
“白的!”我回答,确实,整栋房子我都让人刷了白色,没有花里胡哨墙纸、没有五彩缤纷的马赛克瓷砖,连地板都是白枫色。
他笑出了声,不做评价。
我问沈思有没有可以换洗的衣服。
沈思摊摊手。
我问:“那你这么多天都不换衣服吗?”
沈思回答:“脏衣服换下来就扔了。”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忽然又觉得自己实在是伟大。如果没有我,他肯定还要流落街头,睡在这种小货车的车厢里。
到社区的外围,我看见楼下商铺零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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