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虫,拨了皮的老鼠,没有砸碎壳的蜗牛,甚至还有巨型壁虎(宋端只认识壁虎,就这样称呼),他已经能够一边与身边人谈笑,一边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有一次,他和奇还在枯黄草甸之下,翻找到几枚硬壳的大理石花纹的蛋。宋端回来的路上笑得不行,从年长雄性那里学来的本领知道,冬天可不是带幼崽的好时候,真不知道什么动物会这样蠢笨,在这种季节产卵(宋端只学到一点皮毛,不知道有些动物要特殊看待)。
穴居生活过得甚是平稳。
有一次,雌子们外出猎回了狼。埃里从怀里拎出来一个小狼崽,送给宋端解闷。狼崽还是活的,眼睛才刚睁开,毛茸茸的小小的一团,全然没有攻击性,还会用还没有长牙的牙床去磨他的手指。
这个娇小的,圆滚滚的东西,却没有在宋端怀中活太久。它太小了,还只会吃奶,饿得哀哀地叫唤。
宋端身边根本没有奶能喂他,只好喂了点米汤,晚上睡前还柔软的小狼崽,在第二天早上就身体僵硬,顺势成为部落里早餐的食材,瓦罐里的食物。
宋端躲在角落,悄悄落泪。肉食的气味很香,但无法减缓他心中的罪恶感。
他还从来没有亲眼见证过一个生命的逝去。
埃里坐到他身边,递给他石碗,被宋端推拒。他不明白为什么端在伤心,只知道一定要吃东西,才能活到下一顿开饭。
宋端还很年轻,一大家子人亲疏有别,但都身体健康。
朝不保夕,就是原始人的生活,也是埃里从小到大早已习惯的生存方式。
谁也不敢确定,会不会上一刻还坐在身边谈笑的人,下一刻就成为其他野兽嘴里的晚餐。
这是血腥的狩猎与被狩猎的时代,而不是那一个由三万年后由虫族建立起来的文明城市,可以任由虫族成员安全轻松,恣意放肆地享受生活。
在这个社会里,是否能活到40岁,都是一场奢望。
雌性的狩猎职责,使得他们要面临着更大的失去生命的威胁。
雄性要尽可能的保证让雌性在怀孕的四个月里,平安将蛋生产下来。
但是若只有单独一个雄性,完全无法应对孵育全部过程,说不好会将稚嫩的幼崽折损在手里。雄性只有依靠部落里年长雄性的经验和其他雄性帮助,才能勉强的松一口气。
原始人的生活十分简单,为了下一顿饭活着,为了见到明天的太阳睡觉。大家时常玩闹,唱唱歌跳跳舞,用动物的骨头制成简陋乐器,从喉咙里发出怪异的调子组成这片地域最为平常的一支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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