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的事?怎么会有无法放弃的人?每个人生来就是一座孤岛,偶然的邂逅,未知的重逢,最后化为虚无,终成一个人,既然这样,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禁锢于情爱?为什么还会有这样的一双眼睛钟情于自己?
回去的路上,迟文彬很安静,夏初见晓得他是心里不痛快了,却也无能为力,他给自己套了一把枷锁,名为孤老。
寂夜的名气在s城还是比较大的,风评好环境好,老板马云迪为此倾注了所有的心血,他真的是将这家店当做事业来追求,这让他满足。在s城鱼龙混杂的娱乐场所站稳脚跟实属不易,他从一个一穷二白的混小子打拼到现在,平心而论,输不起。
所以,昨晚当他进了包厢看见迟文彬一脸血的时候,真的是心脏都快骤停了。帝都城里的迟家是惹不起的,不仅是他,所有在s城混的人都知道这个理,所以,迟文彬相中夏初见的时候,最初他想辞了这个简单又执拗的小伙子,可每每看见夏初见跑到汗湿的制服,一次又一次压下这个念头,谁都苦过,谁都难过,孩子是个好孩子,能帮一把是一把。
他可以在夏初见的眼中看见一些特别纯粹的东西,有孤独有伤痛有坚持也有淡淡的绝望,大概和自己一样,从来没尝过糖果的味道,年纪未到,却已食遍百味,只是他心已老,而夏初见,依旧鲜活有力。
“唉”,马云迪摇了摇头,点着了吧台上的香薰灯,烛火摇曳,带着些许的温度,这事他帮不了夏初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数,正如静水划船,碰到了,他便推一把,走远了,也只能目送,各自好自为之,这年头,不是心凉了,而是同情悲悯之下还有爱莫能助这四个现实的大字。
木门被“咯吱”推开,谁这么早?马云迪走出了吧台,一头绷带的迟文彬和身后的夏初见映入眼帘。
“哎呀,迟哥,您应该好好休息休息,我听张助理说口子还挺大的,缝了好几针啊。”马云迪盯着绷带上血迹,心里不由得佩服夏初见,也真真只有这个愣头青能干出这事。
“小伤,不碍事”,迟文彬浅笑着回答,眼睛却一直在夏初见身上来回的荡,“今晚我来接你下班。”
“不用,没几步路,我自己走回去。”夏初见还没从刚才车里尴尬的气氛中缓过来,脸上有点不自在。
“听话,今晚送你正好让我认认路,后天接你做检查也方便。”迟文彬抬手看了看腕上的表,“我今晚还有点事,明天估计也不来了,你自己好好的,记得按时吃饭。”
夏初见没享受过这种嘘寒问暖的待遇,有点高兴有点害羞还有一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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