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聆像是得了糖的孩子,立马眯着眼睛满足地笑起来。
“晨晨你真是个大好人!”
——这副极容易满足的样子也是像极了喜欢被闹下巴的小奶狗。
也不怪陈晨这么发散联想。
如果说那只小奶狗是陪伴了陈晨童年的伙伴,那么陈晨青少年时期的象征就是闻聆这个人了。
盯着许久未见的人的脸,陈晨心不在焉地点头应声,没妨想闻聆突然凑过来。
“晨晨你在想什么?”
陈晨面不改色,脱口而出。
“狗。”
02.
虽然重逢的开头似乎有些文艺,但闻聆与陈晨之间却谈不上多少浪漫,总结下来,无非是少年心动,后又渐行渐远和平分手。
当然这只是少数知情人知道的版本。
闻聆和陈晨的往事要追溯到高中时期。
高一入学的时候,闻聆和陈晨分别被分进了七班和八班,教室一上一下,一左一右,几乎不可能碰到。
暑假的末尾,闻聆突然迷上了吉他,她行动力向来极强,想法出现的下午就去买了吉他,坐在了吉他班的凳子上。
开学的时候正是闻聆兴趣最浓厚的时候。
高中虽说课业繁重,学校却也开展了不少社团活动,军训一结束就是社团招新。
闻聆毫不犹豫地踏进了音乐社,然后又在乐团招新的招牌前停下了脚步。
刚交了表格,闻聆一回头就看到了陈晨。
那时候的陈晨和后来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短发,戴眼镜,微笑的时候脸上会有一个小梨涡,看起来文静而温和,一身校服干净而整齐。
“请问这里是在招主唱吗?”
那一看就是乖学生的女孩一句话就让闻聆忍不住侧目。
那个时期乐团之类几乎是炫酷不正经的代名词,与这样的乖乖女风格差了有十万八千里。
闻聆不自觉地拢了拢身上松松垮垮破破烂烂的外套,在门口停了下来。
这个文静的女孩子天生有一副好嗓子,几乎在她出声的瞬间,闻聆就觉得自己已经迷上了她。
当然她知道这只是错觉——短暂的感觉而已。
总而言之,在高一开学的第一个月月末,闻聆和陈晨成了同一个乐团的队友。
乐团是一个高二的学长创办的,也不只是为了课余的娱乐,他还想去参加市里的比赛。
对此闻聆不置可否,她兴趣正浓,又爱热闹,只要能找个地方让她弹吉他,参不参加活动她都无所谓。
陈晨向来不温不火,既不支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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