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光里的人,是该好好告别的。
我和程熙默契地没有通知他,但我想这个消息不管是从同学口中还是医院同事那里得知,都不是难事。
我既然决定选择程熙,就不会和过去的感情藕断丝连。在t市工作的这大半年,他的电话号码依旧安安静静躺在我的黑名单里,偶尔会显示几条被拦截的来电和短信,他不是一个爱纠缠不清的人,我想,我的意思已经表达得很清楚了——既然回不去从前,就让往事随风而去,未来,就各自安好吧。即使有事回到z市,我也不会去医院,于是我们从上次医院的那一闹,竟已过经年。
黑色西装剪裁得体,记忆中总爱穿着明艳t恤的少年,终究还是褪去了张扬,多了一份沉稳,修长挺拔的身形自带一种清冷的气场,明明是微笑着的,眼睛里却是没有半分微笑的感情。
就在他离我三步之外,被刘英勇拦了下来:“哎呀君易,你怎么来得这么晚,走走走,待会儿自罚三杯!”
张君易不着痕迹地撇开他的手,声音低沉:“放心,我不是来砸场的。”
于是所有人都了然,哦,这是来砸场的前男友。
他在离我一步之遥的距离站定,即使穿着高跟鞋,他依旧比我高出一个头,一如以往的居高临下:“我从刚刚新人进场,就站在门口了。我是来亲眼见证,我是怎样痛失所爱。”
“痛失所爱”一出,全场倒吸一口冷气,不知是谁很配合地“哇~”了一声表示赞叹。
沉默地对视。
他从头打量了我一眼,又看了程熙,而后笑了:“白婚纱,白礼服,青梅竹马,一双璧人。”
他皱了皱眉,目光沉痛:“昨天才知道你要结婚的消息,抱歉,什么都来不及准备。只能给你我视若珍宝的东西——”
透明的盒子里,一封封躺着的,是我那些年用科作业纸和他通的信,记得那年每一次拿到信,我都迫不及待在回家的路上打开,一路笑着回到家,把给他回信当做第一要务,饭也要老妈三催四请才下去吃,作业都是在回完他的信后才有心情做。安静的台灯下,认真地诉说着自己的心情,只要写错一个字,就重新换了一张,抄得工工整整,一笔一划都是一个十六岁少女所有的真心。我的手轻轻颤抖着,无声地接过,只因喉咙已经哽咽,怕一说话就溃不成军。
他继续道:“既然你把你的感情收走,这些理所应当也是该还给你的。我的呢?请把我的心还给我。”
我开口:“烧了。”声音是意料之中的沙哑:“早就都烧掉了。”
从前的我,怎么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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