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目光依旧停在那翻着血肉的脚上。
“真是没用。”
庄周平日里有鲲在,根本不存在走路划伤脚的问题——扁鹊说他养尊处优,他竟然也找不出反驳的理由,只得恹恹地看向扁鹊,口气中满满的委屈:“阿鹊,好疼。”
绵长的尾音几乎能把人的魂给勾去。
扁鹊离得近了,庄周见机就靠在了他身上:“我走不动了。”
那双碧眸可怜巴拉地瞅着扁鹊,扁鹊几乎不敢与庄周对视。
幸好有一条围巾能遮住脸。
“上来。”扁鹊对着庄周背过身,露出了后背。
庄周犹豫在原地:“你要背我?”
扁鹊转头瞪了庄周一眼:“少废话,不然你自爬过去。”
——怎么不见你当初强吻我时那么开放呢。
在爬过去和让人背过去之间,庄周毫不犹豫地上了扁鹊的背。
走在山地间,他们没有遇见一只猛兽——不,诡异的说,就连一只虫子都没有看见。
扁鹊的体力很好,背着庄周走着根本不能称得上是路的地方,一点也不带喘气。
要破结界,就得毁掉那几个阵眼,如果庄周没有猜错,他们一共需要走五个地方。
破坏阵眼不是什么难事,难就难在长途跋涉上——轻易毁掉一个阵眼只需要短短半小时,可走路却要花上半天。
一路上扁鹊都没有吭声,庄周一直在不断地指认着路。山野间行走是件不易的事,到了正午烈日当空,就连被背着的庄周都感到有些乏力,他扯了扯扁鹊的围巾问道:“阿鹊,要不要停下休息一会?”
“……”扁鹊一言不发地朝前方泼洒毒剂扫清障碍物,摧残了好大一片花花草草。
而且还是具有一定攻击力和阻碍性的花花草草。
踏上带着锯齿边的杂草,扁鹊撘上了一个不着边的话题:“为什么今天你要戴围脖?”
不知为何,从清早醒来开始,庄周脖子上围着一块旧得可怜的花巾,那大紫的颜色在一片绿油油中分外扎眼。
扁鹊不是有什么审美观念的人,但连他都觉得有些辣眼睛了。
“不好看吗?”庄周人畜无害地笑道,指望用单纯的样子骗过扁鹊。
沉默片刻,扁鹊实话实说:“丑。”
庄周垂下脑袋,心中不禁赞同扁鹊的话。
确实丑,而且丑的特别离谱辣眼睛。
但比起让扁鹊看见自己被掐得多狠,庄周还是更愿意丑一丑的。
“你声音有点哑。”
扁鹊看似无厘头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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