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奋人心,顾悦薇自认是个俗人,什么爱国情怀在她这里都是不存在的,不能说不爱,是还没到炙热的地步,因为她总觉得这些离自己很远。
但如今,因为这个男人,想起他无论放纵多晚都不会忘记自己的职责和公事,以及这次来西川的首要原因:祭拜那些曾为国捐躯的先烈,以及为了边防安全牺牲了宝贵生命的军人,才明白他肩上的担子是有多重。
最后一支队伍出现,一个身着和林森一样军装的男人出现,唯一的区别是这个男人的胸前佩戴了很多勋章;高原地带,紫外线比较强,长期的生活在这里了,皮肤远没有其他城市的人白。
这个男人的身上有种跟林森不一样的帅气,如果说林森是雅痞,那么这个男人简单粗暴的狠!古铜色的肌肤,一双锋利的眼睛,给人一种看谁都不爽的不屑感觉,黑色皮靴,军绿色大衣,像个罗刹一样,从军车上走下来,迈着有力的步伐朝主席台上的林森走去。
当这个自报自己的名字时,顾悦薇才顿悟,奥……原来他就是林森说的那个战霄,战司令的孙子。
……
到了部队大院,没有了那些官员和记者后,林森才下车,来到后面那辆车前为顾悦薇打开了车门,“这里很安全。”
下车后,正好看到从越野车上下来的战霄,这男人阴冷着一张脸,一副看谁都不爽的表情。
“战霄最近心情不好,不用理他。”许是怕她会往自己联想,林森压低了嗓音,声调只有两人才能听到,“老婆跟小狼狗跑了,正烦着呢。”
“老婆?”顾悦薇惊住了,不可置信的偷瞄了眼正吸着烟的战霄,难以相信小狼狗都敢拐跑他这种男人的老婆?不要命了吗?
“还没结婚,本来说好的年底举办婚礼,日子都选好了,老婆却跑了。”
这也是林森来西川的其中一个原因,好兄弟老婆跑了,不得过来安慰安慰他?
可顾悦薇怎么觉得他这话说的有点幸灾乐祸呢?
“他不是你好兄弟吗?”顾悦薇看他的眼神有点那种:你怎么还能笑得出来?
“他是纯属活该。”
林森没跟她细讲,拉住她的手带她往其中一个院落里走,吸完烟的战霄掏出钥匙扔给了他,“晚上我再过来,你跟嫂子接着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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