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吃。”
“跟黎耀吃饭?”
邈邈神色一紧,拿着电话四处张望了一下,并没有发现郜临远的人影,她尚且不知道怎么回答,就听见郜临远在电话那端开口:“别找了。晚上去你家。”
“来我家干什么?”
“干什么?你呗。”他轻佻地回答。邈邈几乎可以想象他挑着眉漫不经心说话的样子。
“怎么,准备第二天早上再给我一盒药和一笔钱吗?”
“不好吗?”
邈邈哼了一声,挂了电话,她等了会,郜临远没有再打过来,她只好折身回了座位。
“有事?”
“嗯。没事,不急,吃完送我回家吧。”
“好。”黎耀没有多问她什么。
尽管邈邈嘴上不留情,可她还是乖乖地到了家等着郜临远。
趁着郜临远还没来,她收拾了一下屋子。这间屋子不大,根本比不得她从小住的别墅,但那幢别墅在她父亲进去后就被封了,她和她的母亲不得不搬了出来,不知道母亲用了什么方法,很快就同她搬来了这里。面积虽然不大,小区坏境却是不错,周围购物、交通也很方便。
在客厅里搞着卫生,眼睛瞥过桌子,那一抹粉红色再一次撞入了眼眸中,猛然间才又想起这一叠钱的由来,心里面一下子堵得慌。
把钱拿在手里的时候,掂了掂,更难受了。她把钱找了个卧室的抽屉里放了起来,甩了甩头,让自己忘掉这些不开心的事情,更加拼命地拖起了地板。
换做以前的自己是一万个不会做这种家务的,所以说时过境迁这个词的效用是如此之大,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收拾完屋子,邈邈看时间差不多了,就出门去了超市,在蔬菜和海鲜去逛了一会儿,拎回了一大袋各种各样的菜。
跟郜临远同居之后,邈邈用了半个月才知道了他的口味。他的嘴真是挑到不行。
不喜欢吃肉,特别是鸡鸭羊,其他的除非是真的特别好吃的,否则别想他碰一下。他就喜欢吃些清淡的蔬菜,鱼还能吃点。曾经她给他烧过山药炒鸡片,就是因为山药里面有些鸡肉,以至于他比较偏爱的山药都不碰了。
邈邈估计他大概是在外面满汉全席吃多了。也不知道他在应酬时会不会这么挑食。
说到做菜,她还是为了郜临远特地去学的。她不知道在哪儿看过一句话,要征服一个男人,就得先征服她的胃。于是她有前瞻之见地早早地就去报了厨师班。那时候他们还没在一起,更别说同居了。所谓未雨绸缪,所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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